小灵
发表于 2010-5-2 14:14:04
事发当天小家就流传了三贴,LZ新来的吧
南哥
发表于 2010-5-2 14:39:06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责任人要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责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则要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责任,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承担七年以上刑事责任。
终身不得再取得驾驶证
SUN
发表于 2010-5-2 15:13:47
理学院老师!!!!
米雪陛下 发表于 2010-5-2 13:34 http://www.chengyi.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是啊 公告上有写
咕噜...
发表于 2010-5-2 15:16:13
默哀。:(..
希望这么深刻的惊醒可以是个句点。
画圈圈诅咒肇事逃逸!!:m43
g20041538
发表于 2010-5-2 15:25:46
学校对于车辆的管理不要老是采用视而不见的方式,这样有效吗?当初做得多好,把道路规划成人行的和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为什么在管理校外机车上就不能用这个思路呢?
听樊
发表于 2010-5-2 15:54:44
学校这边的路……应该多设置点那种斑马线,减速带,减速线。。。。
米雪陛下
发表于 2010-5-2 21:58:13
是啊 公告上有写
SUN 发表于 2010-5-2 15:13 http://www.chengyi.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陛下我就是理学院的。。。
说不定是教过我的。。。
mixman
发表于 2010-5-2 22:00:59
哪个公告?
wjh520
发表于 2010-5-2 23:27:18
回复 2# qweasd2523
有监控也不一定开的啊~~~
wjh520
发表于 2010-5-2 23:28:03
回复 11# 消失,不见。
那更是杯具~~~~~~~~~
wjh520
发表于 2010-5-2 23:28:35
回复 23# mixman
高层下面有贴啊~~~~~~~~~
wjh520
发表于 2010-5-2 23:29:18
回复 21# 听樊
不应该让外面的车子进来才对~~~~~~~~
wjh520
发表于 2010-5-2 23:29:41
回复 16# 小灵
不是这个吧~~~~~~~~
寒彦斌
发表于 2010-5-3 15:08:04
经常走这条路,好吓人啊,得更加小心注意了:o
shan秋
发表于 2010-5-3 16:11:18
死神来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