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救救我吧 发表于 2010-6-11 10:42:12

学生被高空坠物砸死 73户业主被判每户赔4000元

我2年没用此ID发帖子,发此贴的主要原因是要给小高层无聊人士看的,不要半夜不睡觉没人吵你们乱丢水瓶砸过路人,丢空水瓶就算了还丢装满水的水瓶!这么高丢下来会出人命!我同学前天晚上就差点被装满满水的瓶子砸到,希望住小高层的同学能互相监督,校领导能重视,不要要出了人命才重视!请用正确的方式表达你们想法

学生被高空坠物砸死 73户业主被判每户赔4000元
http://www.sina.com.cn2010年06月11日03:35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深圳讯 (记者王纳)《深圳好来居高空坠物案》一案终于尘埃落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南山法院的一审判决,由好来居大厦北侧的73户业主 (其中一户业主有两套房)每户补偿4000元,总计29.6万元。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责任。

  2006年5月31日下午5时40分左右,上小学4年级的小宇在放学回家路上,途经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大道与海德二路交叉口处好来居大厦旁的人行路面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玻璃砸到头部而死。

  南山警方成立专案组调查,但没找到凶手。小宇的父母将好来居大厦2楼以上的73户业主、负责好来居大厦管理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提出76万多元的民事赔偿。

  小宇父母将好来居73户业主和物业公司告上法院。2008年3月18日,南山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可以确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是出自好来居楼上,本案属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应由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宇父母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共计 22.9万余元。其他业主不承担责任。

  小宇父母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73户业主和物管公司连带赔偿其各项损失76万余元。

  好来居的物业管理公司也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深圳中级法院审理,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点点草 发表于 2010-6-11 11:26:04

:m23我保持沉默,替他默哀。

陨落至殇 发表于 2010-6-11 11:34:53

其实这样对自己对别人都不好

六根 发表于 2010-6-11 12:03:41

乱扔瓶子的人实在可恶   丢人

集大某豆 发表于 2010-6-11 13:00:19

是很过分

神啊!救救我吧 发表于 2010-6-11 16:09:09

我们学校小高层最近流行丢水瓶

阿♂布 发表于 2010-6-12 12:56:10

回复 6# 神啊!救救我吧


    还是想个好办法,遏制最好是绝止高层这种乱扔水瓶的行为……

}陌路狂杀{ 发表于 2010-6-12 13:28:11

只要你们能找出哪些人砸,我能把他们一个个抓出来干。

咩咩 发表于 2010-6-12 14:02:24

:cattle据说 昨晚一人 直接接住了 从 N楼丢下来的一瓶八宝粥 。。。。。汗!!

小钨硅 发表于 2010-6-12 22:04:35

:m38来个人肉搜索吧。。。我能担保的是不是我们小高二2楼--3楼的人砸的。。。楼上的确是有几个无聊的人。。。天天在那砸。。。有病的人就去看心理医生。。。把下面砸的砰砰响影响我睡觉。。。希望有人把他们揪出来。。。

神啊!救救我吧 发表于 2010-6-13 10:11:04

如果出问题你们都要一起赔钱。。。

hongshizhi 发表于 2010-6-20 22:30:52

:m38强烈建议人肉搜索那些无聊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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