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7的笨蛋 发表于 2011-1-6 18:05:47

期末考試絕對相關!!

<刑法>規定 :任何利用他人無知給他人造成損失的行為都是欺詐罪 ...

所以考試給學生扣分是違背刑法的!

ド乖.﹖ 发表于 2011-1-6 19:50:25

天朝不会承认的。

听樊 发表于 2011-1-10 18:16:05

很想给你加分……表示赞同……但是,你不是原创的……不然我是多么喜欢你这个不和谐的言论啊

清人在彭 发表于 2011-1-10 18:22:55

刑法的生不生效屁民无权过问

小达芬奇 发表于 2011-1-10 20:29:16

呵呵有意思。。

星期7的笨蛋 发表于 2011-1-11 22:08:27

回复 3# 听樊


    哥不看刑法,,只看《金瓶梅》:fd

听樊 发表于 2011-1-12 15:52:22

回复 6# 星期7的笨蛋


    你的签名也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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