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撞人刺死伤者案今日将一审宣判
记者19日晚间从西安市中院获得证实,大学生药家鑫撞人杀人案将于4月22日在西安市中院一审宣判。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于3月23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红色雪佛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学院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从随身背包中取出一把尖刀,上前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再次将两行人撞伤,后交警大队郭杜中队将肇事车辆暂扣待处理。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经法医鉴定:死者张妙系胸部锐器刺创致主动脉、上腔静脉破裂大出血而死亡。(中新网)
坐等宣判,facebook! 他的案子是中央电视台直播的。。。社会影响巨大,行为又恶劣,会对社会造成很不良的影响,所以,会死。。。 我也是一大早就起来看这个~ 西部网讯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伤人后又连刺数刀致对方死亡一案,今天(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回复 4# 听樊
是死缓,然后改无期,接着改有期,最后释放,这就是生活在天朝二代的特权 回复 1# AK47
要加薪本来捅的是8刀,让法医神奇的鉴定为6刀。。。。 回复 6# 宝の少爷
几刀无所谓吧 法医没必要在这上面做文章 不抱什么希望…中国法律都死了好久了。 回复听樊
是死缓,然后改无期,接着改有期,最后释放,这就是生活在天朝二代的特权
宝の少爷 发表于 2011-4-22 12:08 http://www.chengyi.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听的是死刑,没有死缓=。= 这件事影响太坏,再有背景也没办法。 如果不被判死刑 全国人民都要攻击法律了·············· 回复 11# 緈福筱司
小萝莉复活了 回复 12# 竹吟℡
我一直活着都············ 回复 13# 緈福筱司
最近您潜水? 回复 14# 竹吟℡
没啊····我偶尔出没。。。。只是最近有点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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