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睡梦中 发表于 2007-1-19 21:11:05

萌芽------未了情


 在这个早已厌倦的城市,我已经生活了七年了。
在这七年中,每个周六和周日的午后,我都会蹬着单车去看她,路过整天站在立交桥下那个孤独的气球小贩身边时,买上两个心形的气球。
她住在那个贵族小区的一栋小白楼里,卧室在楼下,有大大的的落地窗,挂着单薄的纯色棉布窗帘,无论四季地上都铺着羊毛绒的地毯。楼外是个小小的花园,种满雏菊和郁金香,每天固定的时间,会有一个穿着整齐工作服的钟点工来,帮她浇花、打扫房间、做饭。我到的时候,会在那个落地窗的外面敲敲玻璃向她致意。听到我已经成为约定俗成的暗号的声音,她就会转过头来,脸上绽满婴儿般的笑意。我把气球举起来给她看,冲她做鬼脸,把她逗得乐不可支,然后我把气球拴在楼外的暖气管道上面,在玻璃上哈气写下:"祁其",转身离开。
她从不挽留我,因为她知道她的妈妈不欢迎我。她妈妈可以为她买最好的房子,让她过最好的日子,可是不允许她跟我--她曾经的最好的朋友见面,她是个好孩子。平常她妈妈总陪着她住,只有到周六周日需要到她继夫那里去的时候,才会把她单独留在家里,我是摸到了这个行动规律才得以钻空子偷偷来看她的。
她的名字叫泉,所以她更喜欢我们叫她Spring。

 认识Spring的时候我还不到二十岁,现在已经二十七了。呵。
时间会等谁啊,总不愿主动去感觉时光的流逝,可是自己的变化是什么幻觉都改变不了的。记得我们感情好的时候她送过我一串红珊瑚的手链,是她用做家教挣的第一笔钱买的。她那天很兴奋地把它往我的手腕上套,可是尺寸小了一点。她想尽了办法,急出一脑门子的汗,最后甚至埋怨我天生一副大骨架子妨碍了她心意的表达,然后最终没有戴上。后来我买了一个精致的小丝绒盒子,比那串手链还贵,把它放进去,和我们的照片放在一起。几年后的某一天翻出来看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它居然顺顺当当地滑过了我的手、手腕直到肘。于是捋起袖子,我看到自己骨感得不可思议的手臂,惨白的已经有皱褶的皮肤,以及血红的珊瑚珠,我想起从前我们一起为减肥费尽了心思的事,我觉得自己已经老了,青春像小时候经常在爷爷的平房外面筑巢的燕子,不知哪一天飞走后就再也找不到了。
照片散落一地,我哭着取下那条手链,穿着珠子的丝线却突然绷断,珠子滴滴答答滚得到处都是,我哽咽得发不出一点声音。

 Spring以前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大一开学报名的时候我跻着夹脚凉鞋钻进人丛,不小心踩到了她的脚,我听到她像小猫一样"嘤"的一声,回头看是,一张散发着淡淡光晕的脸让我一刹那感觉天旋地转。我忙不迭地道歉,她微笑着说了句什么,我没有听见,她又说了一遍,我才听见那句是:"你的脚可真有劲儿。"然后分了宿舍,我发现她住在我下铺。因为我有轻度的神经衰弱和恐高而她说她睡觉非常老实,所以经过协商我们调换了铺位,她成睡在我上铺的姐妹。
后来我知道她并不是因为怕生才会用那么小的音量讲话。她向来是不温不火的,跟人说闲话也总像在谈心,迫使对方不得不一步更进一步地放弃两人之间的距离,以便能跟上她谈话的节奏与步调。她是天秤座的,讲究温和与均衡、追求完美以及具有贵族气质,这些特质在她身上都有非常典型的体现。她的朋友很多,父亲早逝但家庭富有且并不残缺,一切都好得让人嫉妒。而我,一直是个寂寞的人,寂寞源于骨子里的清高,着清高,又来自内心深处不愿示人的自卑。我从没感到过幸福,不管在别人眼里我多么出类拔萃一路顺风。没人知道,我那么那么喜欢音乐喜欢艺术,可是为了父母的心愿我不得不努力学习考进工科学校的计算机系读程序设计;我曾经很爱很爱一个男孩子,可是他面对我的时候永远都只有逃避。我早觉得自己这一生是毁了的,性格精灵古怪,孤僻,冷漠,不得志,得不到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人,我厌倦和恐惧这世界就像讨厌无孔不入的阳光。
也许上天愿意偶尔给人间制造点奇迹以给人惊喜,从而要人不至于丧失活下去的兴趣和勇气。我们一直相处得风平浪静,虽然她有的时候并不像她说的那样睡得那么老实而且累极了也会打会儿小呼,别的小矛盾也会因为我鸡蛋里挑骨头的坏脾气而层出不穷,可是有一天晚上,宿舍的人都去花前月下只剩我们俩留守的时候,熄了灯她不老实睡觉却从她的上铺探出脑袋。黑暗里,她的两只眼睛亮闪闪的,她说:"祁其你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你。"
 

不能想象如果两个性格真正处在不同极端的人走到了一起他们该如何弥合思考方式上的分歧,相处得久了我们发现,我和Spring在本质上是同一种人,只不过她比我柔和而不那么与外界针锋相对,并且相对于我有更多的耐心和韧性。她同样是很骄傲的,看不起被生意琢磨得不再美丽还沾染了一身俗气的妈妈,不喜欢暴发户出身的继父,不愿意整天敷衍没有什么共同语言却还不得不照顾到的朋友。她的心比我更野更大,所以也比我更寂寞,那种
寂寞是从心里辐射出来的,像月光,能照得靠近的人浑身激灵。
我们常常一起出去逛,有时候哪儿人多往哪儿,有时候却哪儿荒凉去哪儿。学校本来就处在城乡交界的边缘地带,每天晚上都能听见不远处火车拉着汽笛轰鸣来去,附近发生的杀人案、强奸案,我们都是第一时间就能知道的,但我们从来不怕--不是硬着头皮吹出来的不怕,而是真的不怕,说不清为什么,可能从来都有强烈的自信确定类似的事情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而事实也说明了我们的运气,有一两次我们在傍晚外出的时候曾被人尾随,可是只要我们回头看他们一眼,这危险就会无疾而终,让我觉得很惊奇。
那个时候靠近铁路的地方有一座大立交,桥洞里每天都有个神情凄苦的男人卖气球。他头发很长,有一种委委琐琐的神气,却好像能够感染别人的情绪。每次我们从他身旁走过,都会买两只气球。Spring喜欢娇艳的颜色,粉红、天蓝,而我只要白色的--我对这种颜色喜欢到了溺爱的程度。他用粗黑的手取下我们挑好的气球,再抖抖索索地接过钱装进破旧的上衣口袋。每每我们走远了再转头,会看见他还站在那里朝我们的背影微笑。
后来听说那个男人的身世很传奇,老婆跟别人通奸,在他饭碗里下了毒,他心疼小女儿给女儿吃,却没想到将女儿害死了。老婆和奸夫进了监狱,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以卖小女儿最喜欢玩的气球为生。

 我喜欢跟Spring并排坐在小树林里的石凳上很没出息地大嚼大饼鸡蛋的感觉,炸得香香的牛排混合着生黄瓜的青草气,是一种能给人幸福的滋味。我们还在刚刚竣工尚未交付使用的文科楼外对着古色古香的雕花窗格子舔过爱优冰,阳光很好,这是Spring感到开心的,而雄伟的大楼制造出的阴影让我惬意,所以巧克力变得格外香,而奶油也分外的甜。文科楼前有片草地,天气好的时候总有人放风筝。威武的鸢,妩媚的蝶,只要飞上天,不管高低都会令Spring快活得大叫。她说她妈妈从来不让她玩这个,说那是野孩子的游戏。还有几次,去除了恋爱的人外很少有人去的寂静的小花园里,Spring教我抽烟,给我表演她自己钻研出来的烟圈绝技。以前我讨厌任何一种让人成瘾的东西,可经不住她再三引诱居然也对此产生了点兴趣。第一次她看我笨拙地用中指和无名指夹烟,笑得眼泪都涌出来了。呵,很开心很开心,形容不出来的心里膨胀得想哭的温柔,在那些日子里,满满的,满满的。

    我们之间第一次真正的矛盾起源于大二上半学期的期末考试。那天考完C++我发现她们手头都有一份试卷式的参考资料,可是我没有。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喜欢学程序,所以逃课是家常便饭,倒是艺术系的沙龙啊还有艺术社团什么的常常能吸引我的注意。可我也并不打算就此放弃这个起码以后能给我饭碗吃的专业,并且并不希望不及格--本来我就有点瞧不起自己,更不能让别人再瞧不起,所以,我对考前的复习资料一类的东西相当敏感,也因此,发生这样的事情让我非常的不愉快。
我不是没看出来,宿舍里的其他人明显喜欢Spring比我多。对我,她们总是客客气气的,仿佛欠着我什么东西,不会要求我打水、收拾房间或者做其他应该算宿舍人义务的事,用一种很生疏的礼貌隔开我和她们之间的距离。而对Spring,她们的玩笑开得几乎肆无忌惮,总支使她做这做那,用狗猫的昵称来叫她,明是揶揄实是亲近,所以Spring不介意,而且跟她们闹成一片。但我不习惯,看不惯。我并没有多么渴望或者希求她们的友谊,我不稀罕,有Spring的理解我觉得足够了,可是她们偏袒得过于明显,我不是浑身都长刺的仙人掌,Spring闹起脾气来也不是特别讲理的,为什么大家就不能一视同仁呢?或许刚开始这种心理失衡的感觉不是很深,可是日复一日的累积,我知道它总有一天会爆发得让我无法控制。
 它来了。尽管我从来不承认、不愿承认那也许就是嫉妒,可是它发作起来的症状,与嫉妒如出一辙。
我无意再描述我们之间的那场冲突,总之是Spring一味退让,而我不追溯到事情的源头就决不罢休。Spring解释说那是一份无关紧要的资料,她以为我也有的。我说她就是自私,根本就不在意别人是怎么样的,只要自己能有个好成绩而别人都脚底抹油也追不上她就觉得实现人生价值了。话说到这种地步,我们都沉默下来,无言以对。
那次我C++没过,重修的时候我总觉得是那份资料的缘故。

 Spring和我都是很注重外表的人,但因为外在气质不同,所以衣着修饰方面也有着不同的趣味。她比我高,骨肉匀称,淑女起来像大家闺秀,风情起来像个小妖精。我比她瘦一点,有些骨感,所以喜欢穿中性一点的衣服,宽大的套头绒衫配西藏产手工的银质挂链,米色袋裤或者旧版牛仔,比脚起码大一号的鞋子没有跟,拖拖沓沓。她头发的颜色是经常变的,有的时候焦黄像枯草,有的时候红得像火焰,我只染了一次栗色就因为过敏而对头发放任自流。我们在一起简直是学校的风景,常常有人故意赶到我们前面再转过身与我们擦肩而过以便能看得清楚一些。我们笑那些人的同时洋洋得意,再怎么说,年轻女孩子被别人注意总是能让人骄傲的。
可是有的时候为审美的差异和对对方形象在心里的默认与习惯,我们会对彼此的小小改变提出不同的意见。我觉得她穿一件棉布衬衣装清纯的样子是对我尊严的一种冒犯;她觉得我心血来潮修饰繁复一次就成了画皮再世。我们以一种开玩笑的方式倾倒这种不满,话里带刺,态度比任何其他闲谈都严肃,对结果也比以往任何的斗嘴都关注。我们用尽各种修辞手法,笑容满面手却一刻不停对对方又拧又揣,强忍着心中莫名其妙的反感和愤怒装出一副"真的爱你"的模样,仿佛是两个口蜜腹剑的政客在做竞选前的决斗。
后来商量好了一起减肥,总是因为谁某天减得多了一点或者没管住自己的嘴破了我们定下的规矩而相互嘲笑。我说Spring看你的小肚子又起来了,是不是有三个月了?Spring说祁其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多,怪不得人家叫你"小猪"呢,跟几辈子没见过粮食一样,没出息。
很多回,没一次,让我恍惚自己这是怎么了,我与Spring究竟是什么关系呢?我们是不是真的像我们设想和表白的那样深爱着彼此?而那些莫名其妙的仇恨与厌憎到底是怎么回事?

 关系进一步变得似是而非是在Spring遇到唐棣之后。唐棣比她大十几岁,是一个医药公司的营销经理,有事业、独身。他们在网上相遇相爱,整天缠绵悱恻山盟海誓,让自己浑浑噩噩不知何处才是天尽头。因为要陪唐棣,Spring整夜整夜在网吧通宵,白天逃课蒙头大睡,眼圈常常青着,下巴尖削得可怕。这给我提供了更多的挖苦她的素材。我讥讽她给癞蛤蟆迷了心窍,居然去相信网上的一个不知是人是狗的虚幻ID,甚至付出感情给他。她却笑着说有些人在网上都找不来人喜欢,凭空跑来吃别人的飞醋,真是天方夜谭。我于是不再管她,早上她回来忘带钥匙,我甚至懒得给她开门。
大三上学期八月十五的那天晚上,她跟唐棣约了在网上见,孤清的宿舍里只剩下我自己,无聊得租于晴的小说一边看一边批判。突然她在外面重重敲门,一边敲一边大呼小叫。我开了门放她进来,她说唐棣要见她,赶今晚的最后一列火车,明天早上就到。她心里很慌乱,让我帮她参谋见他时穿什么衣服什么卡子,东翻西找后她决定趁商店没关门去买套新裙子。
我陪着她去了商业区,在淑女屋挑了一件粉色的对襟上装,一条用一块块小花棉布拼成的及膝裙,她执意再买一双鞋子,我说把我的那双有粉色小玫瑰花边的靴子借给她穿,她才不再坚持。回去的时候公共汽车已经没有了,我们拎着大包小包走在空旷的长街上。她把手里的包塞给我,自己抖着手从口袋里摸出烟和打火机,抽一口出一道长气。我看她,她眼里泪光闪闪,亮晶晶的就像回到了她说她最喜欢我的那个晚上。我心疼得把手提袋扔在地上夺下她的烟,她扑进我怀里,身体轻轻地发颤。
 我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她说,我怕明天见到的时候就是失去的时候,可我已经陷得深得拔不出来了,我不能失去。
 我知道我知道,小泉,我自然而然地叫出她的本名,我们好久好久没有像这样一起走过夜路了,那时候我们多喜欢这么走啊,可有些东西即使你再喜欢,该失去的时候还是会舍得放手的,对自己有点信心,我等你的好消息。
 我们坐在人行道上的花坛沿上,我陪她一支接一支地抽烟。天上的星星和烟头一样忽明忽暗,我觉出秋天这个城市的风很凉。

 没想到Spring关于吃飞醋的俏皮话居然成为一句预言。见到唐棣的第一眼,我并不是很喜欢他,可是Spring他们明显两厢情愿,于是我抱着一种很别扭的心态跟他们一起吃了一顿饭。起身上洗手间的时候我不小心碰翻了面前的酒杯,血一样艳的红酒洒在我白色的裤子上,我很失态地惊叫。唐棣不声不响递过一方白色手帕给我擦,Spring两嘴角微笑看着我,我尴尬得满脸绯红。
出酒店我走在他们的后面,看到唐棣与Spring的身高搭配并不是很协调。可能由于年龄的缘故,他的背有些沧桑地微微驼着,走路姿势透出一种很沉稳很安全的意思。他没有挽她的手,不知道为什么,这使我总觉得他们在把我当外人,一种分享着两个人独有的秘密的默契,我心如刀绞。那方手帕上有我喜欢的气味,更让我动心的是在这种社会居然还会有男人用这种棉质的白色大手帕,而且洗得很干净,好像告诉别人主人是个多么清爽踏实的男子。我突然觉得也许唐棣的身高会跟我比较合适一点,然后我为自己不乏卑鄙的念头脸红得更厉害。
那天晚上他们把我送回宿舍就出去了,Spring没有回来。我躺在穿上,脑子里一会儿翻腾出Spring看唐棣的眼神,一会儿又浮现唐棣成熟而很有男子气的脸,最后我攥着被红酒染得红艳艳一片的手帕,迷迷糊糊捱到天亮。

 Spring后来只字不提她跟唐棣那些晚上住在哪儿或者到哪儿玩儿之类的话,无论我怎么套。
 唐棣呆了两天走的,工作很忙,没有充足的时间可供他再一次这样冲动。之后他们不再通宵聊天,而是常常打电话,每晚固定的时间,我看着Spring一脸幸福地抱着电话蹲到走廊去,然后是悉悉簌簌的小声嘀咕。我很难过。Spring从此以后不再是我一个人的了,而我对唐棣的好感更在他走了之后一天比一天深。那双靴子,Spring回来时在台阶上脚扭了一下,把后跟弄断了--那是跟我关系最铁的小姨妈送给我的,虽然不是很贵,可是,她送了我这双靴子之后就到天堂去了,我一直很爱惜,舍不得穿,然而Spring了解不了这其中的种种缘故。那天她赔完不是匆匆又去上网给唐蒂写信,我眼泪汪汪地捧着残废了的靴子跟天堂的小姨妈说了很多话。
 Spring,你,我对不起。
十一
 唐棣在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又飞来了,来的时候没有告诉Spring,本来是想给她个惊喜,可是凑巧那天她的一个亲戚叫她到家里去吃饭,她上午上完课就走了。我们没有她亲戚家的电话,只好被动地等待她回来。
 装的是万般无奈,实际上是喜出望外,我陪唐棣出去逛了很久。这座名气很大的城市其实很落后,除了步行街以外没有集中的繁华地带,可是这天天气出奇的好,天空蔚蓝蔚蓝没有一丝云彩,风很小而且暖,于是我建议去中心公园--他没去过的,晚上还会有音乐喷泉,他很开心地答应了。
 习惯性的,我走在他左边,因为每次并排我都是走在Spring的左边,跟普通人的习惯刚好掉个。可他没有什么不适应,过马路的时候还会自然地抬起左手护我一下。我跟他说我不是个不会过马路的小孩子,他说不是小孩儿是大孩儿,都没有什么区别。可是我真的希望他的手不是虚虚地放在我背的上方,而是实实在在地放下去,用他的力量左右我的方向。
 他没有。偶尔他会斜着眼瞟我一下,确实我在他身边没有乱跑,大多数时间他目不斜视看前方,我要被气死了。走到离公园入口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有人抱着一只小狗卖。小狗很疲倦,大大的眼睛上全是眼屎,可那人为了证明小狗的健康活泼强迫它下地溜达,它一卧下他就敲它的头。我气急败坏地丢下唐棣跑过去,恶狠狠地质问他为什么要虐待小狗。那人翻翻白眼说你又不买瞎咋呼什么,我揍他的心都有可是偏偏无计可施。
 唐棣在一旁默不作声很感兴趣地看着,末了他问我,我把它买下来你先替我养着好不好?我说好啊,于是他把小狗买了下来,看我欢天喜地地抱着狗跟它亲嘴。他说你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小孩儿。
 我们在中心公园看到了音乐喷泉,等待的时候我们聊天。我知道了他少年时被母亲打改的跟我一样的左撇子习性,知道他喜欢棉布的衣服和休闲的款式,他对白色有些病态的依恋,喜欢贝多芬的暴戾和摧毁。我们都发现我们之间的默契很多,于是渐渐地他静下来,靠着音乐喷泉外的栏杆,很专注地看三三两两经过身旁的熙攘人群。我问他Spring是不是个在他心中很重要的女孩子,他不理我;再问他他爱Spring到如何的程度,他还是不搭这个茬,只是开始不停地给我讲他小时候的点点琐事。最后无话可说,他沉默。那一刻我很绝望,就像被人活埋在了棺材里,"咣"的一声响过,光线、空气、生命全部都离我而去。可是他的沉默又像身边悠然闪光的磷火,让希望一点点、一点点地飘忽,让我明知抓不住然而终究不能死心塌地咽掉这最后一口气。Spring做过了什么呢?却从来都比我漂亮,比我富有,比我顺利,如今又早于我遇到这个应该是我命定冤家的人抢走我的幸福。唐棣只有一个啊,我该让吗?不该让吗?错过了他我怎么办?
 十点多出公园门,门口竟然发生了车祸。从那个血肉模糊的人身边经过是,内心浮泛的恐惧让我控制不住呕吐起来。唐棣突然扳转我的身子,拿出一方新手帕给我擦,然后一手捂住我的眼睛,一手在我背上轻轻地拍。把一阵阵涌上来的恶心丢到一边,我感觉到那只手,有些犹豫可是很温柔,不止是为了扶平我心头的恐惧,更想把我拥在怀里。我牢牢地记住那只手的每一个细小动作以及表现的感情色彩,我想哭,我想朝那个怀里靠过去,可是我只是把小狗抱得更紧。
 Spring,我对你不起。
 Spring回来之后又陪了唐棣两天。两天中我好像心急火燎,什么都静不下,我知道自己在意什么。
十三
 唐棣与Spring分手的那天下起大雨。学校201电话卡不知为什么销售一空,好像人们都在趁着这天气的便利跟不愿纠缠的人说再见。Spring淋着雨跑到IC卡电话亭,他们在倾盆大雨的呼啸声中长谈了两个半小时。Spring告诉我她听着密集的雨声,心里很冷很绝望。
 分手是她先提的,因为她说她发现了唐棣心底隐藏的忧郁。不管他再怎么成熟世故,都无法将心里最细微的变化瞒过恋爱中的女人。
 他不爱我了,不再爱我了。Spring一边抽烟一边神经质地不断重复这句话。我默然地坐在一边,被她浓厚的烟味呛得泪眼朦胧。晚上她没上上铺,而是直接爬进了我的被窝。她告诉我她把一切都给了唐棣可还是留不住他不让他变;她说她这辈子是毁了,让我千万不要再轻易相信任何男人再轻易付出。我听着她说话,在黑暗里伸出手触摸门上窗子里透出来的灯光,却发现自己原来什么也抓不住。我忍不住心酸,哭得比她还伤心,就这么相对哭哭说说,整整折腾了一夜。
 第二天唐棣打来电话,Spring不接,我接的。他听到我的声音沉默,很长时间后要我跟Spring好好谈谈。我冷冷地说我们已经谈了很久了,我们之间比谁都更了解,我不想再听他花言巧语,希望他以后不要再骚扰我们,否则要为他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他有点失去冷静问我他做过什么,我骂他卑鄙无耻。他说他要见我跟我面谈,我拒绝了。挂电话的时候,他忽然问我:"小狗好吗?你给它起了什么名字?"我脱口而出说:"它叫星期五。"他意味深长地重复了一遍,我又羞又恼啪的将电话放下。
 很快我们忙着毕业分配,我回了家,以便与用人单位在网上联系更方便一点。Spring在宿舍住。我再也没听过有关唐棣的消息。我把"星期五"送给了以前的同学,偶尔去看看它。它已经长得很肥了,看到它我就会想到那双与他的主人品质迥异的温柔的手。
十四
 分配前的最后一夜我们都回了校。尽管平时未必感觉得到,可是到离别前才发现四年的情谊是那么深那么重。我们买了啤酒聊到深夜,然后在自己的床上做最后一个校园的梦。
 我最末一个洗漱,用了Spring用来踩着上床的凳子放脸盆,可是忘了给她放回去。她半夜起身去厕所,恍惚中一脚踩空,从梯子上摔了下来,后脑着地,立刻就不省人事。
十五
 从Spring的妈妈给她在小区买了房子的时候,我就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见她了。她妈妈恨死我了。口口声声说我是凶手,那天闻讯赶到医院得知前因后果还很粗鲁地给了我一个耳光。
 我不委屈,我是凶手,是我的一念之差让聪明活泼的Spring躺在医院里做了足足半年的植物人,醒来后也不再记得任何事,智力只相当于一个五岁的孩童。刚开始她甚至对床充满恐惧,尖叫着不肯爬上去,只不分昼夜地蜷在地毯上,偶尔由看护陪着到花园里玩。我第一次偷着去看她的时候买给她两个气球,发现她疯狂地喜欢,于是后来每次我都带着两个气球去哄她开心。
 本来我在上海谈好了一家公司,待遇不能算高,但对学计算机的女孩子来说是相当不错的。可是Spring出了事,我不能走了,我这辈子欠了她的,我必须守在她身边,以一个不称职的朋友的身份保护她,不让她再受到其他任何伤害。我在本市的图书馆里找到一份计算机维护的工作,父母因为我的过失对Spring的家里心怀愧疚,也不再企求能住上我买的房子或者企求我哪天也能成为什么CEO。我曾经设想过的那些梦,全部像小孩子手里放飞的气球上升着离我远去然后破裂。图书馆很萧条,我的薪水也不高,为了养活自己再给Spring治病并且挣点钱给父母防老,我必须同时兼上几份工作。我在网上接活儿,晚上做程序白天去上班,早上骑车的时候在马路上打盹。我过日子节省得像个山里妞,不再注意什么仪表,只吃最便宜的东西。我低血糖,贫血,植物神经紊乱,内分泌失调,痛经。我常常累得一头载倒在办公桌前,再被自己的骨头硌醒。可这全都不重要,每个星期看见懵懂的Spring我都心如刀割,我那么那么爱她,可是我亲手害了她,这些是对我的惩罚。我什么都愿意承受的,我愿意跟她换过来替她变成一个傻子,只要她能好,有一天眼睛亮闪闪地跟我说"祁其你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你"。
 Spring,求求你好了吧,求你不要再折磨我好不好?我们说过的,我们永远是最好最好的朋友,最好最好的朋友。
十六
 像我这样背着沉重精神十字架和生活负担的人,自然没有男人敢喜欢或者靠近。一晃七年,我形单影只,老碌不堪。从外表上看,我跟一个中年妇女没有什么区别,我像丢了项链的玛蒂尔德,红颜转瞬即逝。没关系,我早觉得自己是毁了的,只是人被毁坏的程度有浅有深,现在一泻到底,反而让人松一口气。只要看着Spring生活得很健康而且快乐,我就很满足很满足了。
 其实有的时候我有些羡慕她,不用像我这么为物质奔忙,不用一有空闲脑子里就会有巨大的内疚的黑影逼近。做个傻子是很快乐的,如果她受到良好的保护和足够的尊重。就像Spring,她是个幸运的傻子,外界一切都与她无关,她的天地里只有最美好的东西,比如阳光,比如鲜花,比如气球。我喜欢,她快乐。
 只是,或许我这一辈子再也找不到能够依靠的人了,我注定命犯天煞孤星,害了朋友,自己也孤独一生。我觉得自己很凄凉,没有尝过爱情的滋味,与父亲以外的男人离得最近的时候就是那次和唐棣在一起。Spring在出事前也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了,可也许到死的时候我还守着自己的童贞,没有人会为我的离开难过。不,为什么要他们难过呢?只要有个人,在听到我死讯的时候会沉吟一下,回想起我们曾经有过的种种那也可以的,可是,没有,没有的。
 唐棣,我一生中深爱的第二个男人,最后一个男人。虽然你不爱我,可是某一天,你会不会突然想起我?
十七
 人说七是个命数,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可是就在七年后的一天,我发现一个被Spring藏得很深的秘密。
 我整理东西,在一本很久没有翻过的旧日记本里看到了七年前Spring躺在急救室床上医生为她做的全面检查报告。那是我求他们做的,不管必要不必要,我只想知道我的Spring有没有事。做完当时他们告诉我说,除了后脑有淤血压迫到了神经以外,她一切都正常。然后我就把报告书夹进了笔记本里,再也不想看到它以致于回忆起那让我肝胆欲碎的一幕。
 再翻出来,它已经皱得不成样子了。我小心翼翼把它展平,一页一页看过去。上面的字很草,我看得心乱止不住流泪。墨水渍给泪洇开,蓝盈盈一片。
 "妇科:处女膜完整。"
 处女膜完整。
 处女膜完整!
 天大的笑话天大的笑话。要不然就是个天大的谎言。Spring干吗要开这种玩笑呢?用自己的清白,用名誉,用血泪,用一个人一生的幸福和另一个人一生的怨恨。我可以不相信自己,可是我不能不相信Spring。我卑鄙,我居然怀疑她,要知道她现在还在她那个笼子里蜷着,生命一天天在空白中消耗,而这都是我害的,我害的!
 我冲到水龙头下,用刺骨的冷水拼命浇自己的头。冷水与头发里蒸腾的热气相遇,激得我的血管突然暴跳。我头疼欲裂,我手脚冰凉,我全身梗塞。我强迫自己忘记那些字,可越想忘它们就越猖狂,竟然在我眼前跳起舞来。
 我的Spring,我很爱很爱的Spring,你耍了我七年吗?七年?
十八
 我很奢侈地请了一个礼拜的假,先到当年给Spring作检查的医院找当时的大夫。他们对七年前那个漂亮的女孩子还有印象。在脑外科的办公室里,我问他们这种全身检查误差的几率有多大,他们说根据他们的设备和技术配置,误差也许有,但比率非常小,而且只限于几个难度比较大的项目。
 那么妇科呢?比如处女膜是否完整?会不会检查错误?我问他们。
 一位中年的女大夫走进来时刚好听到这句话。她可能不知道我们在说些什么,只插话说,这种可能性几乎没有,我们医院在处女膜检查方面一向很权威,已经有十几年没有出过错例了。
 我谢过他们走出医院。太阳很刺眼,照得街道和建筑都是白亮亮一片。我想我还是不适应这样的阳光,因为有泪溢出眼眶。继而我再也控制不住它们不听大脑指挥的局面,我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在七年前带给我一生愧悔的医院门前放声痛哭。很多人驻足观望,然后又走开。这样的情形可能司空见惯,在这里,也许这个看上去很老相的女人得了癌症或者别的什么,艾滋病也说不定,反正她一定是活不长了。
 是的,我活不长了。七年的委屈与辛苦,七年超负荷的运转,我并没有一句怨言,因为我知道我对不起Spring,可是Spring,你玩着我送你的气球的时候真的那么坦坦荡荡真的那么开心吗?你的失忆算是无心还是有意?你的笑容,婴儿一样纯净的笑容,是故作姿态还是报复我的嘲笑?
 我又去找了以前同一个宿舍的同学,她们都清楚那件事,也都对我现在的状况很同情。但我不要她们同情,我只是想知道,在我为毕业分配焦头烂额整天在外面奔波的时候,Spring和唐棣之间又发生过什么。
 她们告诉我了,有一天晚上唐棣又打来电话,Spring跟他吵了起来。唐棣说了些什么她们听不见,可她们听见Spring说,我没想到我最爱的男人会爱上我最好的朋友,我没那么高尚,我永远都不会跟她说。电话那头的声音突然大起来,她们听到唐棣说对不起,然后Spring说,算了吧唐棣,你伤害我还不够,还要再拉上别人伤害我,我不会原谅你、你们。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Spring在和唐棣分手的那天说她心灰说她绝望。那两个半小时雨中长长的怅怅的叹息,Spring毁了我们之间的爱情,亲手毁了。她知道我不轻易爱人或者被人爱,然而只因为我们爱上同一个人,她得不到,就不要我得到。
 也许这就是宿命吧,我们这两个冤家,前世纠结未了,今世还要爱爱恨恨,来生呢?是不是仍然还不清这欠下的许多债?
 Spring,我最好最信赖的朋友,我伤害过你,刺痛过你,我毁了你这辈子,可是你也要我用一生幸福作代价,用对我的背叛作为我的报尝。我们是不是算谁也不欠谁了?
 苍天在上,告诉我你如何理清这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十九
 我终于又见到唐棣了,我只见过两面可是怨了七年爱了一世的男人。
 七年了,他的头发都有些花白了--我说过他是那种清爽的男人,他不去做作地染头发。他的背驼得更厉害,可是脸依然成熟而有男子气。他身上还有那种让我喜欢的气味,可是混了些别的味道--别的女人的体香,孩子奶瓶嘴上常有的腥,小家庭木质餐桌的稍带兵油腻,淡淡的气味。他不再是一声不响给我递手帕的唐棣,沉静地护着我过马路的唐棣,给我买"星期五"的唐棣,和我在喷泉边上聊往事的唐棣,为我擦去呕吐的秽物用手遮住我的眼睛虚虚拥我入怀的唐棣,我爱的唐棣,刻骨铭心的唐棣。他已经有家庭了,一个美丽温柔的小妻子,一对很聪明很乖的双胞胎儿子。他是妻子的唐棣,儿子的唐棣,家的唐棣,独独不是我的,不是我的。
 我在他所在的城市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认得我了。我知道自己变化多么大,我很心酸。但我一开口他就叫我,祁其。我也叫他,唐棣。他在叫,祁其;我也叫,唐棣。祁其,唐棣,祁其,唐棣,一刻不停地叫下去。听起来多么顺耳多么般配的两个名字,是谁叫它们无法堂堂正正地在一张大红证书上并排站着?
 我没跟他拥抱,我什么也没做。我只是跟他对面坐着,在他富丽堂皇的办公室里。他的秘书给我倒了一杯清茶,我一直捧着,到它凉。我不想跟他说我们之间那段感情的遭遇,我不想让他知道Spring曾经扮演过多么不光彩的角色,我也并不想给他如今平静的家庭生活添什么乱子,我只告诉他我的那个无心之失,他很快就明白我的衰老与憔悴是怎么回事。然后我说"星期五"被我送人了,因为我负担不起它的狗粮,我们一起为这个并不好笑的解释笑起来,然后渐渐的我哽咽。
 送我去宾馆住的时候,我被他车里香水瓶散发出来的很庸俗很低级的香味熏得呕吐起来。他把车停在路边,扶我下来。等我吐完,拿出一方干净的白色棉质大手帕给我擦,一边擦,一边用另一只手轻拍我的背。熟悉的电流传遍全身,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有音乐喷泉的星期五夜晚,又回到了七年前,青春的、美丽的脸,没心没肺的小孩儿、大孩儿。为什么当时不靠近他?为什么当时不抓住机会?为什么压抑着自己的情感以为是成全了别人的幸福,实际误了几个人一生一世?
 我转身,抱紧他,他迟疑了一下也抱住我。那两臂的动作很陌生很笨拙,我突然明白他已经改变,就像他已经能够忍受那种奇怪的复杂的香味,只因为他妻子喜欢。我算什么呢?一个葬送过别人也被别人葬送了的人,抹掉了别人的过去,也因此失去了自己的未来。我是这城市的过客,这年华的过客,罪于爱的旁观者。
 我在他怀里颤抖,我听见他的一声叹息。
二十
 唐棣再一次踏上有Spring的这方土地。我们一起去探望神智依然像个孩子一样的Spring。我们很大声地敲门,手里攥着很多很多彩色气球。
 出乎我意料,Spring的妈妈把我们让进了屋,甚至给了我们每人一杯水。她的神情冷冷的,可是并不像七年前那么排斥我,或许她也知道,这么多年一直是我偷偷地请钟点工来给Spring做事,医院每年固定的检查护理费用,也都是我一声不吭暗地里结了的。我过得并不好,相反,很坏,我看起来比她还老的样子应该足够让她对女儿所受到的伤害长出一口气。毕竟是七年了,如果时间是疗伤圣药,这相当于"星期五"一生长度的时间难道还不够用来抵消我曾经的罪孽吗?
 Spring坐在地上靠着落地窗玩我们带来的那些气球。她很开心,而且她的脸跟七年前一样漂亮。我带走了她的记忆,可是我让她永远不会老。Spring,我不欠你什么了,我们一直都是互有积债,我为你活过了一生最好的日子,以后,我要为我自己活。
 告别出来,我很轻松地往下走,突然听到后面Spring口齿含糊地叫了一声什么,很像是"祁其"。我蓦地转身,看到她眼睛亮晶晶地望着我,笑,说:"祁其"。我扑上去拥抱她,把她手里的气球弄破了好几个,她吓得大哭起来。她妈妈阻止不及,很生气地过来拉开我说,干吗干吗,她不过说声"气球"而已,她高兴时都要说好几遍,你这样吓她做什么?
 我黯然回头,跟等在门口的唐棣一起走了出去。
 还是个午后,很好的阳光,小白楼制造出阴影,我看到了文科楼窗户里映出的举着爱优冰的手。仰起脸,天上隐隐有个风筝,两行滚烫的泪滑落脸庞。

[ 本帖最后由 我在睡梦中 于 2007-1-19 21: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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