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ren1 发表于 2008-1-25 05:59:23

红歌星的告示

红歌星的告示
红歌星的告示
某歌星绯闻不断,有感于某县委书记张贴告示以拒跑官者,特公告如下:
   本人系为人民服务的歌唱工作者,凡有人想办理包养事宜,一般不予接洽,敬请谅解。有想谈朋交友者,按以下办法办理:
  凡想交朋友或求婚者,一律到我的私人助理办公室面谈,并填写收入情况登记表;
  凡财大气粗但已婚者,请自重,否则自动失去与歌星本人的面谈机会;
  若态度极其诚恳,也应先办好离婚手续,至少和家中老婆达成某种默契,方可接谈。
  以上敬告周知。
  红歌星:此地无银
  据说,告示贴出后好评如潮,受到歌星协会的肯定。
   又据说,告示贴出后三个月,该歌星与黄金李老六正式确立包养关系。

[ 本帖最后由 无涯 于 2008-1-25 10:18 编辑 ]

舞逸三 发表于 2008-1-31 12:04:31

我留水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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