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血 发表于 2009-3-24 11:51:38

关于借用他人统一认证帐号的处罚规定

关于借用他人统一认证帐号的处罚规定    统一认证帐号是全校师生在校园网上使用的具有唯一性的合法标识,根据规定,不得借用。
    以下情况视为借用帐号:
    1、使用已毕业、退学、休学、实习等不在校学生的帐号;
    2、在自己的宿舍和端口使用他人帐号,在30天之内登录超过5次或总计时间超过5小时者。

    对于借用帐号,一经核实,将予注销,并罚没帐号余额。对于借用帐号进行违规或违法行为者,将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网络中心

2009年3月



刚在网络中心看到的  是不是真的????

hyp 发表于 2009-3-24 11:55:29

网络中心那群XX

SUN 发表于 2009-3-24 12:04:37

- - 无语. 这样也管

湛蓝午后 发表于 2009-3-24 12:22:09

那群人脑袋有坑。。。。:m23

mixman 发表于 2009-3-24 12:33:47

啧啧啧。。

湛蓝午后 发表于 2009-3-24 12:35:00

感觉就是想坑大4的钱。。。

:m23有余额人又不在学校的坑你余额。

人在学校 里面没钱的 逼你充钱。。

强盗啊

酷血 发表于 2009-3-24 12:37:15

那一个号一次只能一台电脑上,又不是说可以很多台电脑同时用一个号
完全不能理解

我的Susan说 发表于 2009-3-24 12:54:19

网络中心是跟中国移动学坏了吧~·

紫藤花榭 发表于 2009-3-24 13:11:21

人家愿意借人,
还有不让的道理..
疯了~~:m41

【珞珞】 发表于 2009-3-24 13:41:00

脑惨的决定

Tomi_Enn 发表于 2009-3-24 13:46:33

黑天 发表于 2009-3-24 14:10:30

不是吧…这什么规定昂…

宇文树学 发表于 2009-3-25 10:43:35

这群笨蛋!!

ritaflyfei 发表于 2009-3-25 13:31:37

我和我室友换用端口
一个月了
应该没事

明天过后 发表于 2009-3-25 13:33:29

CAO!

学校怎么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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