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是欺实马~~
本帖最后由 我的Susan说 于 2009-5-16 01:15 编辑交通部门的解释:由于事发时,死者急于去看电影,以200码的速度步行,开车者见状,于是以70码的速度在后退避让。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以130码的速度相撞了。目击者说死者撞飞几米高二十多米远,从一般的推理可以得出相撞速度130码左右,所以,没有存在逻辑错误。结论:开车者是受害者之一,因为事发时他是在后退回避,但死者非要去撞他的车,他是躲避不及才发生了这一事故,车已基本全毁,需要赔偿。死者由于步行速度过快,存在主动过错,应该是责任方,但签于其已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还是需要的 太惨了! 很惨,非常惨,极度惨 深切悼念死于车祸的超人 本帖最后由 银英 于 2009-5-13 20:39 编辑
TMD.
笑死我了~~~大家出来看超人~~~~~~` 这是网友恶搞的~~ 200码??超人啊... 晕死我叻. 新闻报道了,警方说当时才60到70码,但是以死者被撞飞的高度(听别人说是2米多,如有出入,大家以监控拍摄的视频为准),少说也得有100码以上~~
如果我们相信警方,那么死者应该是以40码的速度(咱们夸张一点,假定车辆是60码)奔向那辆肇事的车辆~~~计算一下不难得知,这次事故让我们损失了一名百米速度9秒刚出头的奥运会冠军 咔咔卡..我叉.. 实在无语…囧 确实是这样无奈啊。。。悲剧。。痛愤 不过人又死了个啊。。
毕竟是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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