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毅小家|集美大学生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水产学院,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财经学院,体育学院,航海学院,集美学村,石鼓路,龙舟池】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2754|回复: 81

通缉CY最无耻的人------小白的愤怒,人至贱则无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5-22 14: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米雪陛下 于 2009-5-22 14:13 编辑

      今天在群上听小白说了一下情况,确认让人很不齿。花光钱,刷爆餐卡,都是可以谅解的。唯一不能让人谅解的就是,捡到钱包的这个家伙居然利用钱包内的身份证试图把银行卡内的钱取出来。这是什么样的行为!这个完全就是民事诉讼内的“试图非法侵占他人财物”!法律陛下不太通,麻烦哪个学法的孩子告诉陛下,这样可以判多久。

      不得不说,从9点到12点,这个家伙手脚也太快了,小白中午电话报失的时候,银行卡已经因为密码输入多次被锁定了。目前大家正在建议小白直接跟派出所报案,抽调宿舍楼和ATM的录像找出这个人来。




      受小白之托,发帖上来人肉这个CY史上最无耻的家伙,欢迎大家提供各种消息。继续关注最近进展。



----------------------------------无敌滴分界线----------------------------------------------
本文转载于小白空间,已获小白本人允许。

           今天是5月22日 上午9点到10点之间,在教学楼1号楼三楼的厕所前,我的钱包丢了。 是一个男生捡到的,并且没有把这个钱包交到楼管那里,也没有交到管理系去。而是把我校园卡里面的钱全部刷掉只剩一块二毛八,现金我应该就不用说了,而且而且还试图取我建行卡里面的钱,里面的钱是我妈刚打给我要交武术考级的三百块钱,虽然钱不多,但是那个人的这种行为真的是猪狗不如。我诅咒你。姐姐我真的生气。

             我都已经不奢求那么多了,我希望你把卡都还给我还有我的钥匙,还有我钱包上那个我自己缝的大象。你知道现在办身份证我需要大热天顶着大太阳去杏林派出所办,你真的是让我看不起你,就那么点钱都要给我花干净,我跟你说,要是让我知道你是谁,你就别想在这个学校好好活着。

            跟你说个灰常不好的消息,你捡钱包的位置上方就有个摄像头,我今天就会去找楼管调视频带,要是让我知道你长什么样,你就不是捡到东西没有交公那么简单了。

             今天上午在一号楼,二号楼上课的孩子们都帮我留意一下,有没有这么个人,捡到一个蓝色花格的绒布钱袋,巴掌那么大,面上有只圆脸棕色的小熊,拉链上挂着一个白底花点的大象,里面有两把钥匙,身份证,校园卡,建设银行卡(326结尾的),屈臣氏的卡,文艺部的联系人名单,以及钱若干。

          请大家帮我分享一下这个日志,我目的是要让那个人把我的身份证还给我!!!!

          去他妈的姐姐怒了, 9点多捡到钱包,直到现在没有上交,还把钱都刷干净了,有种!我诅咒你。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4: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不知道这拿钱包的家伙去取款时有没有做好伪装工作
发表于 2009-5-22 14: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太贱了~~~~~~~人渣~~~~~~~~~
:m43:m43
小白别气了,,钱就送他买药吧。。。
发表于 2009-5-22 14: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园卡每天的上限不是50吗。。。

ATM上面好像都有摄像头的。。。:o只是人海茫茫。。

但愿可以找回来
发表于 2009-5-22 14: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问题 可以讨论很久··· ···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4:2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贱了~~~~~~~人渣~~~~~~~~~
:m433" />:m433" />
小白别气了,,钱就送他买药吧。。。
|.|.國王.饒舎. 发表于 2009-5-22 14:20



我们几个人的建议就是报案,反正犯罪行为已经构成。

只要找到这个家伙,就可以立案!

太无耻了,丢所有CY人的脸
发表于 2009-5-22 14:28: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此同学的行为我个人表示强烈的谴责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4:3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校园卡每天的上限不是50吗。。。

ATM上面好像都有摄像头的。。。:o只是人海茫茫。。

但愿可以找回来
湛蓝午后 发表于 2009-5-22 14:21



法律可以有漏洞,但是人心不能有漏洞。。。。

人肉,一定要人肉出来。这种人一定要让他出来道歉!!
发表于 2009-5-22 14: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盗窃罪
发表于 2009-5-22 14:3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报警,抓到开除!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4: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可以有漏洞,但是人心不能有漏洞。。。。

人肉,一定要人肉出来。这种人一定要让他出来道歉!!
发表于 2009-5-22 15: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怎么这么少?大家一起来,把这家伙找出来,靠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5-22 15: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5-22 15: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品的人 素质有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09-5-22 16: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不可能拿出来还。。

除非派出所找到这个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诚毅小家 ( 小家社区工作室 闽ICP备05007965号 )

GMT+8, 2024-12-23 07:58 , Processed in 0.051948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