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业将设反洗钱官
新华网 2006-06-06 13:42:10随着反洗钱工作日益严峻,北京银行业将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官;在银行日常的反洗钱工作,将可能对社会公众人物、国企高管等敏感人物进行“额外的尽职调查”。
据《新京报》报道,央行营业管理部最近向各家银行下发的《北京市金融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中,重点规范了银行内部的反洗钱组织和结构的构造,其中最让人关注的就是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和反洗钱官的设置。
《指引》规定,银行在反洗钱方面的主要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措施、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配合司法部门的反洗钱工作以及其他培训、保密等具体工作。而这一切工作的完成,主要依赖的就是反洗钱工作委员会(或者是反洗钱领导小组)。 根据《指引》的要求,反洗钱工作委员会应该包括合规、内审、国际、资金运用等部门的负责人;而银行应当指定一具备充分知识、法律知识和一定独立性的高级别的人员作为该反洗钱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即反洗钱官。 在堵截反洗钱的重要一环,该《指引》对公众人物、国企高管、有代理关系的银行同业等嫌疑比较大的“客户”提出了进行“额外的尽职调查”。
一位银行业人士表示,央行设立该条款的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如何界定“额外的尽职调查”,银行是否有权对客户提出这方面的要求,还有待商榷。(完)
多个行业出口退税政策将调整 预计下调2%
凌慧珊信息时报 2006-06-06 10:21:13
专家估计政府欲借此促产业升级淘汰一批落后企业
时报记者昨日从有关权威部门证实,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多个行业的出口退税政策近期将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有关人士承认,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的确正在研究此事,但是目前未接到国务院正式下发的任何文件。
退税纺织企业“喊苦”
“别说下调2%,1%我们都承受不了。”对于近日出口退税将下调2%的消息,广州某大型纺织品企业负责人钟先生很是焦急地说道。
消息人士透露,此次出口退税税率的调整,将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等多个行业,预计出口退税税率将下调两个百分点。此外,各个行业税率调整会有不同,有升有降。例如纺织行业,不同的产品税号也会有不同的调整幅度,目前国家正在征求各方的意见。
“关于这个问题,发改委、财政部等政府部门确实正在研究中。” 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有关部门肯定会征求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意见,企业也可以向协会反映意见。
但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却称,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正式文件。“按照上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前的做法,有关部门将听取行业组织的意见,召开意见征求会等,但目前商会并未开始这方面的做法。”
广州某大型纺织品企业负责人钟先生昨日接受采访时形容,出口退税下调2%对于纺织行业来说是“雪上加霜”。他告诉记者,现在纺织行业的毛利大概在3%~4%左右,但是除去各种费用,净利润还不到1%。“如果政府还要进一步往下压低出口退税,我们就很难维持下去了。”
将淘汰一批纺织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广州不少纺企对于选择此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感到疑惑:“人民币升值了差不多3%,纺织企业已经非常困难了,为什么还要进一步下调呢?”
知名纺织行业专家、世之维集团总裁樊敏估计,“政府部门可能是希望通过下调出口退税税率来促进纺织行业的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樊敏说,今年以来劳动力成本增长、原料价格指数上涨、人民币升值、石油价格高位运行以及配额成本等情况,使纺企出口利润空间大幅压缩。“目前中国纺织行业必须进入一个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时代,将产能过剩的情况消化掉,淘汰一些企业。”他认为,国家正是希望通过调节出口退税来促进这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出口退税率几经演变:1999年为了摆脱亚洲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国家将平均出口退税率由6%提高到15%;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议,把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了3个百分点。
对此,钟先生也说,“2003国家实行新的出口退税机制,把出口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纺织品的退税率从原先的17%降为现时的13%”。
名词解释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或地区对已经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在出口前生产和流通各关节已经缴纳的国内增值税或者消费税等间接税的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一些外贸企业的主要利润甚至来源于政府每年的退税税款。这也是政府鼓励出口的一种手段,通过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避免跨国流动物品重复征税,从而提高竞争力。
世行报告:2012年中国外汇储备达2.9万亿美元
李梅影国际金融报 2006-06-06 09:22:14
6月5日,世界银行在北京举办了2006年《全球发展金融》报告发布会,世行发展金融研究组负责人、报告主要作者曼索尔·戴拉米在会上表示,中国外汇储备在2012年可能达到2.9万亿美元。
戴拉米指出,储备外汇对防范货币危机十分重要,1997年东南亚发生金融危机事件,原因就是没有足够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是否充分,取决于政府的政策目标是什么。控制外汇储备增长的方式有三种,一是允许货币升值,二是把一部分外汇储备交给企业和公司,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正是这样做的,三是加快开放资本市场。
世行全球经济趋势研究组负责人汉斯·蒂莫介绍了报告的经济展望部分,他表示,预计发展中经济体在油价上涨的情况下仍会保持强劲增长,然而,外部环境会朝不利方面转变,发展中国家更易受到冲击,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采取的稳健政策有利于软着陆,但负面风险为主。
报告指出,2005年流向发展中国家的私人资本净流量达到破记录的4910亿美元,驱动因素是私有化、企业并购、外债再融资,以及投资者对亚洲和拉美地区本币证券市场的强烈兴趣。资本流量急剧增加,包括银行贷款和债券发行达到破记录水平。与此同时,去年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率达到6.4%,是发达国家增长率的一倍多。
中国人力资源产业:我们还需要什么?
南洋 陈春燕中国经营报 2006-06-06 13:47:26
当代,面对本世纪初这场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演变,中国经济正逐步从劳动密集型的“中国制造”向知识密集型的“中国创造”跨越,“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湾”三大经济带也正进行着新一轮的产业升级,这都对中国人力资源产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场景回顾:2005年10月29日下午5时30分,令中国HR业界所瞩目的中国首届人力资源博览会(以下简称“人博会”),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盛大落下帷幕。展馆大厅内依旧人声鼎沸,和所有展会一样,此时展商们都急着打道回府。金蝶国际软件集团苏州分公司的俞先生看着散去的人流,长舒一口气:“今年,说服总公司试水“人博会”,得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收获,除了收集了数百份目标客户资料以外,还当场签下了两个单子,回去不仅报告好写了,年底升职可能还有望了。我们做市场的,早就需要这么一场专业的展会了,它来的太及时了。”在2005年中国“人博会”上,像俞先生这样收获颇丰的展商还很多。“人博会”作为国内目前唯一的HR专业博览会,吸引了来自全球HR参展机构200余家,HR专业观众22000人/次,可谓规模空前……
产业呼声促生中国“人博会”
数十年前,人力资源在中国内地还很陌生,如今,西方的“泊来”在东方已经得到“中国式的演变”,随着中国人力资源产业迅速的发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及相应的产品也逐渐增多,有关资源整合以及产业链规范强化的呼声在业内也是水涨船高,HR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亟待一个向市场展示自己的舞台,中国“人博会”由此孕育而生。
2005年,中国“人博会”成功搭建起中国HR业界,以展会营销为主导的全新交易平台,这将对中国人力资源产业格局的结构优化和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今年,2006中国“人博会”,在去年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战略布局,在北京、苏州、上海三个中国重要的商务城市开展,开始全面进驻全国HR产业核心地带。三场展会,每场均走精品化办展路线,面向全球网罗优质企业和参展观众,同期举办的产业论坛,重新开辟崭新的探讨主题,邀请全球权威人物现场演讲。
中国“人博会”喑合中国HR产业战略整合
北大国际MBA 美方院长杨壮,曾对“人博会”做出这样的评价:“21世纪,中国的竞争主要集中于人才的竞争,中国人力资源产业的迅猛发展创造了优势,也为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带来了新的挑战。中国“人博会”的出现,是喑合了中国HR产业的战略整合,推动中国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
2006中国“人博会”,是国内目前最大的人力资源产业平台,三地展馆面积共达11200平方米。通过专业的细分目前中国HR产业链的各个环节,组委会设置六大展示范围:高层经理人教育机构、培训咨询机构、人力资源管理工具/系统开发机构、人才服务机构、HR配套服务机构以及专业媒体,全面展示本世纪最为前沿的人力资源产品及服务项目。
中国“人博会”本着“推动力、创造力、再造价值”的主旨,今年将在三大重点经济城市分阶段逐次展开,网罗中国80%以上的知名参展商以及数以万计的专业观众,丰富的展览资源,赋予了“人博会”推动中国HR商业交易环境的能力;六大特色板块构成的多纬度交易平台,强化HR业界各个环节的全面发展。
中国“人博会”的展会优势
会展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富集的展览资源,众多的专业观众,不仅避免了传统媒体大范围宣传的不必要信息损耗,其低额的宣传成本和高效的回报收益,都将促使会展竞升为新一代的营销方式,这同时也顺应了中国HR行业目前发展的需求。
另一个重要的因素,在讲求品牌价值的今天,“人博会”也在倾力打造真正的国际性品牌展览。中国“人博会”立足于中国的同时,更重视中西方的合作交流,引进先进的理念和技术。2006“人博会”已同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人力资源协会及交流组织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它将为全球HR企业及从业人员搭建一个完美的交流平台。
胡锦涛: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
新华网 2006-06-06 09:59:47中国科学院第十三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八次院士大会5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战略决策。抓紧并持之以恒地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发展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把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举措,加紧建设一支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出席大会。
这次大会是我国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界最高学术团体召开的一次盛会。大会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任务,团结带领全国科学和工程技术工作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科学技术基础,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胡锦涛在讲话中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两院院士和全国广大科技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胡锦涛指出,从世界科技发展看,科学技术特别是战略高技术正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世界科技进步迅猛发展及其带来的巨大影响,给我们提出了不能回避、也回避不了的严峻挑战。我们必须急起直追、锲而不舍,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带动我国社会生产力实现质的飞跃,努力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和保持发展的主动权。要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分析和应对可能影响我国当前和长远发展的各种挑战上,把着力点更多地放在把握和解决可能影响我国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上,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胡锦涛强调,要坚定不移地把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定不移地贯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发展必须面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方针,制订科技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配套措施,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基础研究、高技术前沿研究、可持续发展相关研究,加快把知识和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真正使科学技术现代化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
胡锦涛指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人才,尤其在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求作为基准,遵循创新型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不断发展壮大科技人才队伍,努力形成江山代有才人出的生动局面。
胡锦涛指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是要完善培养体系,从教育这个源头抓起,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要求,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努力建设有利于创新型科技人才生成的教育培养体系。二是要不拘一格选用人才,建立健全一套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方法,坚持在公平竞争中识别人才、发现人才、培育人才,为优秀人才特别是年轻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机会。三是要完善制度和政策保障,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流动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坚决破除束缚人才成长和限制人才充分发挥作用的观念、做法、体制。四是要进行开放式培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加强同国际科技界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积极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五是要营造鼓励科技创新的社会氛围,大力倡导和弘扬崇尚创新、鼓励创新的精神,大力提倡敢于创新、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为造就一支浩浩荡荡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胡锦涛强调,国际一流的科技尖子人才、国际级科学大师、科技领军人物,可以带出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团队,可以创造世界领先的重大科技成就,可以催生具有强大竞争力的企业和全新的产业。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首先要抓紧培养造就这类人才,尤其要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领军人物。我国科技事业正处在实现发展跨越的重要机遇期。有志气、有抱负的我国科技工作者,一定要抓住这个重大历史机遇,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事业中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美好的人生追求。
胡锦涛指出,长期以来,两院院士作为全国科技大军的领军人物,崇尚科学,敬业奉献,为我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希望两院院士争当科技创新的尖兵,紧紧抓住当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把国家需求、宏观部署和自由探索结合起来,继续推进原始性创新,继续推进核心技术、关键技术、集成技术研发,继续推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继续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努力为实现自主创新能力的跨越式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贡献力量。
2005年中国污染防治投资达2388亿元人民币
全晓书 孟娜新华网 2006-06-06 09:13:04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祝光耀5日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近10年来污染防治投资逐年增加,2005年达到2388亿元人民币,占GDP的1.31%。
祝光耀说,国债资金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投资重点,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另外,环境科技、宣传教育和信息公开得到加强,群众环境意识显著提高。
他说,10年来,中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减缓,部分城市和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工业产品的污染排放强度有所下降,国际环境合作日益活跃。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还相当严重,老的问题尚未解决,新的问题不断产生,水、空气、土壤污染十分突出,环境不安全的隐患较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和环境需求的增加,环保工作面临的压力将越来越大,”祝光耀说。
他表示,为应对环境挑战,中国政府提出,未来5年在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5%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力争比“十五”末期减少10%,并作为必须完成的约束性指标。
他说,现在国家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发展的闸门之一和宏观调控各地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现在无论是中央或者地方的一些大的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首先是看土地资源能不能承受,二是看环境容量、环境保护方面能不能承受。(完)
中央收入分配改革拟构建橄榄型结构
新华网 2006-06-06 10:08:14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主要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
作为涉及13亿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收入分配问题近年来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中央专门就此召开政治局会议,以政治议程高度呼应社会议题,被社会舆论普遍评价为“直面现实、坚持以人为本、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多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接近决策层的专家指出,中央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正是因为这一领域存在着突出问题,尤其是现阶段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如何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调节少部分人的过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的比重等,需要按照中央的改革思路稳妥解决。
着眼不公平的差距
2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持续高位运行,一个从动乱中走出的国家迅速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
然而,就在总体成就令世人目眩的同时,收入差距与分配不公现象的存在,成为必须正视的现实。不管具体测算数据几何,中国的基尼系数处于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甚至超过已无争议。
长期研究收入分配问题的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研究员高书生,曾参与制定1999年公务员调资方案,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五”重点项目“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等。他向《瞭望新闻周刊》分析,收入分配差距达几倍就已令人担忧,其实还存在着差距更大的财富分配,将股票、债券、房产等考虑进来,财富差距可比收入差距再高好几倍。
在收入分配差距中,又有“公平的差距”与“不公平的差距”之别,“令人不满的关键是不公平的差距,”高书生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公平不公平,关键要看投入和回报是否相符。
与改革开放同时起步的收入分配改革,最开始即为打破不公平的平均主义、“大锅饭”而开展,选择非均衡发展战略,“效率优先”。劳动力素质差异、资本占有差异、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区域差异等市场化因素很快产生出初次分配上的差距。
如果说这部分差距尚是“合理”的,那么,因国有隐性福利、行业垄断等产生的初次分配差距,与社保、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失衡产生出的再分配差距,则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非议。
分清“公平的差距”与“不公平的差距”,则知“收入差距拉大是发展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一相当流行的观点并未抓住要害。
收入分配问题,实际上正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平均主义须打破,只顾短期效率更堪忧。于是,“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一表述连续出现在近几年的党中央和政府重要文件中。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重申之,还明确提出要“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社会收入分配体系”。
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对《瞭望新闻周刊》表示,在收入分配领域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大原则没有变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可视为近年来的微调。
高书生则指出,具体而言,这几年中央在分配领域内形成的思路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
在论及改革必要性时,中央如是强调:“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分析,中国现已处于人均GDP1000到3000美元的易产生社会矛盾的阶段,借鉴他国经验,在收入比较稳定、收入差距不会持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就比较稳定,可以继续保持增长。反之,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会不断扩大矛盾,最终导致经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况。
收入分配问题已牵动着几乎所有层级的中国人的神经。今年年初,“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课题组公布对在中央党校学习的百余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在回答“当前我国要特别注意解决好哪些问题”时,“居民收入差距”成首选;“2006年改革的关注重点是什么?”“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占鳌头;“我国当前必须注意的主要风险?”“贫富悬殊”居榜首。
关注低收入者的收入问题
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这一精神下,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再度强调对不同的收入群体采取不同的调节办法,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这其中,“主要是低收入者的收入问题”,“核心是解决农村居民最低收入者的收入问题”,“集中在欠发达地区的收入问题上”,直指人与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中的最薄弱环节。
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在5月29日召开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与法制研讨会”上所称,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236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还有4067万人,合计6432万人。
“消除贫困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刘坚说。他还透露,中国现今和日后的扶贫工作重点将突出对特殊贫困类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支持。
同样着眼于农村贫困,在此次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中央党校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建伦呼吁,“加快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势在必行。”
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824.9万人,支付最低生活保障费用25.3亿元。王建伦认为,对比贫困人口总数等现实,这还远远不足。中央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政策法规,往往最需要得到帮助的贫困地区反倒因没有能力解决而缺乏保障。
推进农村低保制度建设,“首先要解决农民中属于绝对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王建伦建议,要在全国建立起农村居民低保制度,落实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保制度建设投入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保障效益。
王建伦认为,按2005年的救助水平,在全国建立农村低保只需资金近60亿元,依目前财力,“完全可以办到。”
此外,高书生认为,在农村中的低收入者,再分配最重要的对象应是老年人,他建议从现在起就要“未雨绸缪”,针对目前尚未被社会保险覆盖的人群实施社会保障新计划,积极防范2030年左右老龄化高峰可能产生的老年贫困。
低收入者增收,光是“保”还不够,更重要的在于“提”。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刘坚指出,必须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动摇,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做到可持续发展。
苏海南认为,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提供就业岗位,并采取确定最低工资、发布工资增长指导线、反就业歧视等措施。
“收入分配只是结果,它前面的所有因素都影响到这一结果。”杨宜勇称,除了最直接的就业与工资外,教育机会、税收政策等都包括在其中。他认为,此前的个税改革、目前的义务教育法修订等都是“提低”的利好措施。
决心构建“橄榄型”结构
在杨宜勇看来,此次中央对分配问题的强调,除了“提低”,另一个重点是“扩中”,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
中等收入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从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的角度看,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也至关重要。多年来,相对于外贸和投资中国经济三大动力中的消费显得薄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等收入者所占比重不够大。
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从党的十六大开始就已强调。多位学者认为,这表明中国决心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
然而,“我国至今为止都没有形成中等收入阶层的雏形,”杨宜勇有些遗憾地表示。
杨宜勇认为,中等收入者比重低是与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相关的,收入和财产向高收入者集中,基尼系数居高不下,中等收入者比重便难以提高。
对此,高书生认为,在解读“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时,学界还出现了两个偏差或误读,一是把中等收入者解读为中产阶层,二是将改革开放中先富起来的人解释为中等收入者。
在他看来,中等收入者只是相对于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而言的,而上述两种解读事实上几乎都是指高收入者。端正了这一认识,才能从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角度,去研究阻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的现实问题。
高书生意下的“现实问题”如,社会保险缴费率偏高,以个人为单位且未考虑购房贷款利息支出等因素的纳税政策,都对中等收入者产生很大压力。
杨宜勇也认为,中等收入者的“扩容”要靠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需要市场效率与社会公正相协调的政策,需要赋予劳动者和其雇主分享利润的权利,需要税收等收入分配制度的合理调节,还需要教育与再教育体系对人力资本的提升。
在《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多位专家看来,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了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而公务员恰恰是中等收入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之类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也受到重视。他们认为,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均有利于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与此同时,中央还强调,要努力解决当前公务员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适当向基层倾斜,以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完善地区津贴制度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这是一个具有明显导向性的政策信号,再次突出了收入分配改革中“公平公正”的指导原则。
收入分配改革应法制化
在深化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上,中央强调要按《公务员法》规定来办。有关专家认为,这意味着中央着意将收入分配改革法制化。
杨宜勇称,收入分配法制化建设是指用法律制度和规则去规范、约束个人收入分配行为,而不直接介入分配过程,从而起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法律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具体表现在立法调节和司法调节两个方面。立法对个人收入分配的调节主要包括最低工资立法和各种社会保障立法等。
针对目前个人收入分配立法不健全的问题,杨宜勇建议,“十一五”期间要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加快立法步伐,以统一的法规来约束和规范全社会及其成员的收入分配行为。
针对个人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问题,杨宜勇认为,“十一五”期间分配司法的重点应是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杨宜勇还表示,从执法的角度看,要加大打击力度,从重处罚和惩处非法暴富,使其违法行为的成本远远大于其经济上、政治上、心理上的收益,并提高违法犯罪行为的受罚概率。从监督的角度看,要健全分配监督机制,形成国家、社会、群众和党的监督相结合,内部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层层监督、上下联动的分配监督体制。
至于监督的重点,杨宜勇认为在国有部门,要防止社会共有的垄断利润转化为小集团的利益和个别人员的薪酬福利,积极探索超额垄断所得向全民所有者的转移机制。
就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而言,高书生认为,原则上除了依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具体措施还应由全国人大来决定,因为政府部门给自己定工资,需要避嫌。高书生还对《瞭望新闻周刊》称,1990年,国务院曾成立分配制度改革委员会,对收入分配的现状、政策和体制改革进行综合性研究。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比那时的情况更为复杂,更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为此,建议以研究制订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为契机,国务院应成立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综合协调机构。(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汤耀国)
资料:
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展
工资制度改革。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的最大特点是,在工资制度上,国有企业同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现脱钩,国有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和经济效益挂钩,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到1993年进一步发展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脱钩,行政机关实行的是职级工资制,事业单位则实行体现其特点的工资制度,即根据事业单位所处行业,分别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和奖金制、行员等级工资制等。
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最早被重视的是住房制度改革,已经历了公房出售、提租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停止福利分房等阶段。同时,为配合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办社会问题也很早就被重视,从最早实行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分开,到目前正在大力推动的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国有单位福利制度改革的思路已清晰,一是实物福利货币化,二是生活服务社会化。
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时,当时纳税的主要对象是来华工作的外籍人员。1986年和1987年,国家相继出台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扩大了纳税范围。1994年,我国实施了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自1999年11月起,国家决定恢复征收利息税。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目前,企业的社会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形成,养老和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随着企业社会保险制度的逐步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在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上出现了“并轨”趋势。在农村开展的社会保障项目主要有两个,一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二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但两者仍处于试点或局部推行阶段。
社会救济制度改革。自1997年起,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城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城市家庭实行生活救助。此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局部地区兴起。
农村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随着“大包干”性质的农村生产方式的普及,农村收入分配不再以生产队为基础,而是以农户为分配主体,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实行“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起始目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扣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配套。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有先有后是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推进战略,基本轨迹是:在分配层次上,先抓好初次分配,然后推动再分配;在分配制度上,以工资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由点及面逐步从微观向宏观拓展,推动个人所得税制度、保险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初次分配与再分配的职能分工更明显,初次分配逐步引入市场机制。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从制度上得以规范,税收和利润已分开。国有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已脱钩,“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再分配体制框架已初步确立,政府对低收入者、特定人群的救助手段增多。(根据高书生执笔的“我国收入分配体制研究”项目成果整理)
中日关系未至"政冷经凉" 两国经贸犹需激流勇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5 更新时间:2006-6-6中日关系是否会从“政冷经热”变为“政冷经凉”?这个问号近日愈加受到关注。对此,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已明确表态:中日关系还未恶化到“政冷经凉”的程度。
靖国神社问题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使两国之间呈现“政冷”局面。但是,中日经贸合作在两国各自对外经贸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目前日本对中国的投资仍然保持在一定水平,中日两国的贸易亦在继续增长。中日刚刚建交之年,双边贸易是10.4亿美元,去年达到1844.5亿美元,34年间翻了170多倍,中日已互为第二和第三大贸易伙伴。20年来,日本对华投资累计超过540亿美元,是中国第二大外资来源地。在华日资企业直接和间接吸纳就业920多万人,年利润占日本企业海外总利润的10%。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不过,“政冷”也并非对中日经贸活动毫无影响。去年中日贸易仅增长9.9%,不仅低于中欧、中美贸易增长,且与上年相比,增幅减少15个百分点。1994年中日贸易占中国外贸的比重高达20%,去年这一比重仅13%,下降7个百分点。应该说,中日经贸发展的相对速度确实有所放慢,这对中日双方都不是好消息。俗话说:“交不上好朋友,做不上好生意”。中国现在的市场需求比以往任何一个时期都更旺盛,到“十一五”末,中国国内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规模将超过4万亿美元,当年进口将达1万亿美元。仅节能环保一项,中国未来5年就需3000亿美元的投资。中日是近邻,做生意本来非常方便,贸易和投资成本相对“划算”,但政治关系的僵冷,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很多企业的交易心理和合作意向。这种趋势有悖双方根本利益,令人忧虑。
日本侵华史实和靖国神社事件,对中国而言既是原则问题,也是感情问题。中国一直以宽仁之心、博厚胸怀来对待历史问题,引导民众面向未来。中方现与日方开展节能环保合作,正是显示了中方的积极姿态与真诚意愿。据日方分析,中日产业互补面超过80%,竞争面不到20%。当前,一方面应尽快清除日本领导人参拜靖国神社问题这一最大障碍,为双边贸易和投资稳定增升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需要立足长远,全面加强中日经贸合作,特别是节能环保、中小企业以及中国中西部和东北等区域发展,双方合作空间广阔。
在上周举行的中日节能环保论坛上,日本朝野都对中日经贸合作满怀热忱,认为商机无限,如果日方因为不适当的政治举动而丢掉生意“大单”是很不明智的。中方也曾多次表示,中日经贸“成果来之不易,犹需激流勇进”。只有通过深化合作,进一步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效应,才能让两国的“经热”更好地造福中日人民。这就有待日本各界像中方一样,为此
“中日两国是永远的近邻,不管我们愿意不愿意,‘老天爷’已做好了安排”。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在访问日本期间说的这句话,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
新华网东京6月2日电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日前在日本表示,中日关系还未恶化到“政冷经凉”的程度,但是经贸发展速度放缓不符合双方利益,两国应在营造良好政治环境的基础上,着眼未来,全面加强经贸合作。
薄熙来是近日在赴日出席中日节能环保综合论坛及中日投资机构第14次联席会议期间接受日本媒体采访时作出上述表态的。薄熙来就靖国神社、中日经贸合作及如何改善中日关系等问题回答了日本记者的提问。
多做建设性努力。
地价改革"大方向已定" 土地出让将"非价高者得"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点击数:7 更新时间:2006-6-6“价高者得”,这一在我国地方政府盛行多年的土地出让模式,正经受着来自中央部委的挑战。
6月2日下午,建设部一位参与九部委“37号文件”(《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7号)起草工作的官员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与建设部联手酝酿有关地价改革方案。方案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变革现行各类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竞价方式。
“地价管理是国土资源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表示,在第二轮地根调控中,两部委将“加强地价的宏调力度”。
而此次地价改革,不仅要确保房地产调控的土地政策落到实处,而且要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地价管理体系。
“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37号文件”则如是规定。
“这是把建筑业上的招标方法套到土地出让上。”上海市社科院一位专家表示,“根据这个规定,‘招标’制度将在‘竞地价、竞房价’的基础上,全面得到推广。”
具体来说,新“游戏规则”就是:向上竞地价,谁地价出得高给谁;往下竞房价,房价报低者得标。
实际上,自第一轮宏观调控实施以来,随着中央对地方政府的不断施压,一些地方政府已经低调摸索有利于控制地价的出让模式。
比如,上海推出了“有限区间内价高者优先”,即低于标底价或超过最高限价者,一律被视作无效报价;杭州、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在拍卖一些地块时干脆直接限制该地块的未来房价。
不过,现在看来,这些来自地方上的摸索,要么是推行缓慢,要么是无疾而终。
“主要是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之间的利益难以统一。”上海市社科院一名专家认为。
“我们希望能根据‘37号文件’,推出细化、量化的政策,把各地的土地出让模式进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部一名专家表示。而变革针对房地产的商业用地出让制度,只是两部委实施地价调控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国土资源部官员透露,尽管具体措施还没有出台,但地价改革“大方向已定”。
一是根据供求关系来决定地价,并藉此探索建立城市土地供应计划制度,合理确定城市土地的供应总量、结构和进度。
二是改变工业用地的协议出让方式,推行招标模式;并扩大土地有偿使用的范围,推进经营性收费基础设施用地逐步纳入有偿使用;对于必须进行协议出让的,要进行公示。而且,在这一块还要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和土地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三是利用地价杠杆调节作用,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比如制定地价与土地集约度的调节系数,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降低厂房租金、地方税收等。
四是加强城镇基准地价的确定与公布,扩大地价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城市数量和监测点;加大对土地供需、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重要市场信息的分析力度。并要定期不定期的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地价动态变化情况等等基本信息,引导市场需求,稳定市场预期,防止地价大起大落。
“还有很多细化工作需要进一步调研和征求地方意见,比如如何与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联动,就颇费思量。”国土资源部一名官员表示。
“不能搞‘大一统’。”他特别强调,接下来将会结合各个省份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地价改革方案。
丰田召回进口普锐斯和花冠 进行维修
(2006-06-07 11:34:06)记者谢晓婉报道
商报讯 由于转向中间轴及滑动拨叉强度不足,丰田汽车公司决定从2006年6月25日开始在中国召回2001年7月至2005年11月期间生产的进口普锐斯(PRIUS)和花冠(COROLLA)轿车,在中国地区共有96辆。
据了解,本次召回所涉及的车辆由于转向中间轴及滑动拨叉强度不足,当来回转动方向盘时,有可能造成连接处的紧固部分或压入部分松动,或焊接处产生龟裂,严重时有可能导致连接脱落或焊接断裂,转向系统无法操作。丰田汽车公司将对上述车辆的转向轴中间轴及滑动拨叉进行免费更换。
记者了解到,在厦门乃至全国,进口普锐斯和花冠并不多,厦门在售的车子也全部都是国产货。据悉,丰田汽车公司将以致用户信的方式通知受本次召回影响的用户。用户可将车辆送往最近的丰田汽车经销店或维修站,维修技术人员确认后,将对车辆进行召回维修。
(来源:厦门商报)
发展中国家应重视服务贸易保护
(2006-06-08 10:30:19)经济全球化时代,服务贸易的发展越来越快,1980年至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从3600亿美元扩大到21000亿美元,增长了5.8倍。在这一过程中,发达国家占据国际服务贸易的绝对主导地位,已占全球服务进出口总额的75%以上,其中美、英、德三国就占了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近3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服务贸易也得到了很大发展。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只有46亿美元,而2004年上升到1286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6.3%。1982年中国服务贸易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约为0.6%、居世界第34位,2004年这一比重提高到2.8%、居世界第9位。
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实践揭示:发达国家开放本国服务贸易市场,同时大力促进发展中国家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发达国家利用其在服务贸易市场上极其强大的比较优势,占据了全球服务贸易市场的3/4份额,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发展中国家则因其劣势地位只获得了不到1/4的市场份额,收益甚微。
我们乐见国际服务贸易目前蓬勃发展的态势,也支持该领域的自由化、全球化努力,同时也不能不正视服务贸易领域的适度保护,以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回顾既有国际贸易秩序的发展实践,我们觉得发展中国家通过自身努力加强、加快这方面的工作,显得特别重要。
服务贸易实现形式与主要保护措施
服务贸易专指国际服务贸易,即国家间的服务输入或服务输出这样一种贸易形式,而不包括国内服务贸易。
为了谈判、统计等工作的需要,世界贸易组织(WTO)将服务贸易分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相关的工程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与医疗有关的服务与社会服务、旅游及与旅行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和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他服务等12个类别。每个部门下又再分为若干分部门,共计155个分部门。
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困难,实践中人们引用较多的数据是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分类办法统计的。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第一条将服务贸易按提供方式分为四种形式: 1.跨境提供:由一个成员境内向另一个成员境内提供的服务。2.越境消费:在一个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3.商业存在:通过一个成员的商业实体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存在而提供的服务。4.自然人流动:由一个成员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个人提供的服务。
概括起来,服务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 .前置保护为主、动态保护极少。2. 保护措施多着眼限制“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资格与活动。3 .由国内各个不同部门掌握制定,庞杂繁复。4.除了企业、行业的商事利益考虑外,还常把国家的安全与主权利益等作为政策目标。5.隐蔽性强。
服务贸易保护措施与服务贸易壁垒
如前所述,服务贸易保护措施,是为世贸组织各成员采取的合法措施。而一旦上述诸措施造成了对服务贸易的“扭曲”时,则这些措施均被称之为“服务贸易壁垒”,因而也就为国际社会所限制或禁止。
一般而言,服务贸易壁垒是指,一国政府制定并采取的扭曲服务贸易跨国界进行的各种措施的总称。实践中,造成阻碍国外服务或服务供应商进入本国市场的保护措施主要是:1.准入条件过于严格或缺乏透明度。2.冗长的审批程序。3.对服务供应商服务经营设置各种形式的限制,或增加其经营负担。4.外国服务供应商所面临的不公平竞争。
加快建立我国服务贸易保护措施体系
1.认清形势,提高建立我国服务贸易保护措施体系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2.充分发挥政府的孵化、激励作用,健全服务贸易管理体制,加强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
3.审慎建立国际服务贸易产业救济和保护机制。一是行政管理机制的科学化:我国应迅速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和对外开放协调机构,从战略角度制定出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二是做好立法基础调研工作,制定法律法规。另外,对于我们已经承诺开放的服务领域的现行立法,应该按照GATS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避免出现立法上的无序现象。
(曾文生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