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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会不喜欢刘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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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 19: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恐怕快成了某些华迷眼里的“异端”了吧。只要看到所谓“华”贴,我几乎都要不痛不痒地跟上几句。其实明白人都能看出,我的发言刻薄或有之,促狭或有之,但是恶意的含量其实有限,至少比起某些人的谩骂和诅咒是这样吧?我也知道这样很容易被冠以“心理阴暗”之名。唉!没办法,看到不痛快就想说几句,说到底还是我历练不够,年龄不老小了火气还这么大。好在BBS不是宗教裁判所,没有火刑柱;我也不信鬼神,不怕拔舌地狱。
但是领袖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由此可以引申出当然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不喜欢。今天时间充裕,我就认真的说一说我为什么不喜欢刘德华。这篇发在“音乐天地”,就先说说刘的“音乐”——愿缪斯恕我滥用音乐之名。

  第一次听到刘的歌是在1988年左右。说到这里恐怕一批低龄“华迷”要乍舌了,可能有些所谓“铁杆”也不及我“资深”吧?没错,我第一次买刘的卡带就是那个时候。那时候CD还没有普及,录音带是流行歌曲的主要载体。港台流行音乐卡带,当时市面上主要有三种:盗版,约5元钱一盒;引进版(香港的一般都标有广录进字XX号,约9元钱一盒;还有一种就是中国唱片总公司引进的,我们一般称为原装引进版,这种卡带制作质量非常之好无论从包装还是带基都是当时国内最高水平,即使拿来当空白卡带用,也几乎可以媲美7元一盒的TDK。(这个经验也是蒙刘所赐,我还真不舍得拿别人的卡带当空白带用)当然这种卡带也非常之贵,14元一盒。那时候我这个中等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的中学生,每月零用钱大概30-50元,所以我说它非常之贵。但是在买卡带方面,我从来都不吝啬,我曾经买过的这种14元的卡带有谭咏麟的《87精选》、《第一滴泪》、《暴风女神》、《半梦半醒之间》、《89精选》,陈百强的《梦里人》、《无声胜有声》,张学友的《Jacky》还有关淑怡刘美君等等等等。刘德华的两张专辑国语的《法内(外?)情》、粤语的《回到你身边》就是这种14元一盘的卡带。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因为当时年少的我,也喜欢《猎鹰》里稚气未脱的小警察,喜欢电影里跟在发哥后面帅气的小兄弟(我从未在任何发言中对刘的外型攻击过任何一个字,有据可查,这也使我能够坦然说自己是对事不对人)况且,据我的经验,这种14元一盒的卡带,从未在内容上让我失望过——阿伦《第一滴泪》的深情,学友《太阳星辰》的飞扬,Danny《我的故事》的忧郁……完全有理由让我对华仔的这两盒卡带报以极大的期望!即使是用去了我几乎一个月的零用钱。
  我罗嗦上面这些,其实是想说,对于刘德华的歌,我绝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相反,我是带着极大的期望值的。
  
  事实上失望是我的第二感觉,震惊才是第一感觉。
  在刘以前,我知道的香港男歌星除了上面提到的,还有罗文林子祥吕方张国荣钟镇涛等等,不说有一把傲人的好嗓音,至少都是对音乐很有感觉的人,有控制声音、驾驭歌曲、把握感情的能力。即使他们不是歌星,你在K歌房的隔壁听到他们的声音,你也会心里赞一句:这人唱得不赖。我觉得这至少是作为一个歌手起码的素质要求,要不然,唱歌岂不是虐待听者,卖唱片岂不是愚弄买家?事实上,刘的这两张专辑,就是在这样做。那张国语专辑里我能记得的只有那支“孤独的小孩,今天有没有哭……”,刘唱这支歌的唯一作用是使我更加喜欢苏芮,粤语专辑里我能哼两句“日记已被撕碎,散在风里去……”,这歌的旋律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创作者是西城秀树。刘呢?声音干瘪枯竭,音调把握不准,情感当然就无所依附。刘德华,是到当时为止,我听过的中港台所有音乐卡带中,让我唯一在听歌的同时,还得担心他在下一秒钟走音的歌手。
  我为此震惊。
  后来我不再震惊了,发哥也出唱片了,很多人都出了。
  
  我并不是只听了一次就下了这样的结论。倒不是我怀疑自己的判断力,而是我花的28元不能就这样打了水漂,就像我现在280元钱买的一双球鞋,虽然不合脚,也不舍得穿一次就扔。我强迫自己听了不少几遍。后来有不少人找我借这两盒卡带,很多是喜欢华仔的女孩子。我没问他们的感觉,只知道他们还回来的挺快,而且没有像对待阿伦学友Danny那样翻录收藏(那时我们音乐交流很多是这种方式)。那时我们还没学会说:垃圾!我们说:呵呵……呵呵……
  
  不过那时候我不讨厌刘德华,我不反对任何尝试,尝试是一种试图发展提高自己的愿望,值得尊敬。而且,我还是喜欢着电影里的刀仔和螃蟹的。
  
  我不但不讨厌,刘德华的后来一张专辑,我还是买了。名称记不得了,不过里面有一首对刘德华而言很重要的歌《一起走过的日子》。
  
  我没有忽视刘德华在这张专辑里的进步,但是这微不足道进步,被《一起走过的日子》这支旋律优美编配精致易于传唱流行的歌曲盲目地夸大了。夸大到拿奖,夸大到“天王”。很多人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时的香港一二线男歌手,无论谁来唱这支歌,都可以保证比刘唱得好得多。以后的我就不敢肯定了,因为“天王”时代来临了。
  
  如果把这“四大天王”换个名称“娱乐界四大当红男星”,我想更贴切一点。歌坛四大天王!这几个字简直侮辱了歌坛,侮辱了无数踏踏实实做音乐的人,也侮辱了我们的判断力,其实也侮辱了某几位自己。之前,“天皇巨星”好像除了谭张梅,甚至罗文许冠杰这样的元老也极少妄称。敢情“天王”有点像现在的学位,贬值了。再看看某几位“天王”,有几支能拿的出手的作品?一两支歌卡拉了OK了,就“天王”了?面对林子祥吕方这样的老将,温兆伦李克勤这样的新锐,羞也不羞?家驹说:香港只有歌坛,没有乐坛。这是已经很客气的了,事实是歌坛也已经不谈了。
  
  这个坏风气的形成,刘德华难辞其疚,就是他树了一个坏典型,以前是能唱歌的唱歌,现在是想唱歌的就唱歌,公司让你唱歌你就唱歌。至于唱成什么样,管他娘的!
  
  其后的这些年,刘德华在“歌坛”真的风升水起,不时有大作问世,忘情水爱你一万年中国人金鱼木鱼马桶拖把云云,真的很努力很勤奋也很得意以至忘形发不看我的演唱会就不是中国人之高论。再看这些流行一时的歌,都有一个极显著的共同点,易于卡拉易于OK。流行歌曲原本就是大众通俗文化,我并不反对世俗,但是绝对反对庸俗。随便拎出来一首所谓“经典”敲打一下,剥开一层层包装外皮,歌曲最重要的本质还是败絮其中,日久不变的嗓音干瘪,经年不改的声线枯竭。
  
  又要谈到二十多年的勤奋努力了。拜托,咱们在谈“歌”,歌是和音乐挂钩和艺术沾边的玩意儿,二十年都能让一个泥瓦匠混到八级了,但是绝对做不成雕塑家。你要说刘德华二十年勤奋努力终于“红”了红“透”了红“稳”了,我举双手同意;你要说刘德华二十年把歌唱好了乃至什么经典等等,我……回贴损两句,您别往心里去。刘德华是最XX的!刘德华是最XX的!刘德华是最XX的!重复N遍这种“华迷句式”很是有点虚张声势、自欺欺人、欲盖弥彰的味道,少用为好。
  
  我现在住在某艺术学院的公寓里,二楼三楼分别是流行演唱专业的男生和女生,每天晚上10点钟之前是这群孩子们的飚歌时间,此起彼伏可热闹了。男的唱学友女的唱王菲的最多,2个多月了还没听到一首刘的“经典”,我觉得这很可以说明一点问题。污染的层面还比较低,尚可控制,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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