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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好像是我们学院一个同学买电脑给校外的人吧,然后闹出点纠纷了。
那人去小鱼网上,不明就里地连那位同学和我们学校的品行一起给骂了。
至于事实如何,到现在为止估计不了了之了吧?
现在又出来一个集美大学的学生和一位老人在马路上发生碰撞了,然后老人又把这事贴到网上,指名道姓。
我不知道,为什么受害者总是喜欢上网指名道姓的对着目标进行攻击?
如果真的只是寻求帮助,为何这么早地要将所谓的“被告”私人信息曝光呢?
隐去被告的私人信息,用代词代替,难道就不能将事实说清楚么?难道就不能寻求到帮助么?难道就不能得到公正的法律处理么?
这么早曝光被告的私人信息,恐怕不是想借法律的力量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想借舆论和伪道德的力量来为自己的利益加码吧?
诚望小家各位,无论从哪里转帖,都请隐去当事人的私人信息,以代词代替。好让大家可以不先入为主,比较客观地看待事实。
当每一起民事纠纷,在还没得到法律处理之前,就曝光当事人的私人信息,这种做法,只会让我觉得原告根本不想让被告得到公正的法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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