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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有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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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1 19: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校同学大家好!

  自从五四运动以来,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愤怒的青年”对大时代的忿慨不平了!然而最近在十舍所见到的一些怪状,令我深深的感到:现在的大学生,难道连这点读书人的风骨,都没了吗??

  事情是这样的:

  前天小弟我到十舍二楼靠研一舍方向的洗手间,忽然闻到一股恶臭,心中惊觉事有蹊跷!便将厕所一间一间地察看,本来以为有人弃尸在厕所里,想不到万恶的根源是一坨屎!!当下第一个反应就是个“干”字。然而我秉持着地藏王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就冲进去拉了抽水马桶的拉绳,想把它沖走。想不到那坨屎显然已经在白瓷马桶中发芽生根了,于是身为忧国忧民的读书人,我马上到洗手台拿水桶装满了水,花了九牛二虎加两只象的力,好不容易才把那坨屎沖到化粪池去!

  本来以为事情已经圆满解决,想不到今天经过该处时,又闻到相同的气味!这次情况不同的是:沖不掉的屎有两坨!!!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我还是用自己的脸盆(因为厕所的水桶已经不见了),请注意,我是用自己的脸盆喔——来回两次装满了水,一一沖掉了那两坨大便!当时心里觉得自己跟耶苏基督真是差不多伟大了……然而更令人愤慨的是:除了那两间有粪沖不掉的茅厕之外,其他间都有大便大到马桶外的情形!!天啊!我们的社会病了!!!

  容我为大家做个简单的计算:假设我们的肛门平均为三平方公分大,而马桶的可落粪区域保守估计为30公分×10公分=300平方公分左右,请问身为万物之灵的我们凭什么大到外面去?!一百倍大耶!!然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跌倒并不可耻,可耻的是爬不起来!大便大到外面去,或是大出沖不掉的便其实没丢脸,但丢脸的是不把它自己搞定,而一走了之。书都读到大学了,连个屎都不会拉,这还算是个人吗??

  孔子说过“不教而战,谓之杀!”。在此小弟就为大家说明:当你大出一块砖头,沖不掉时,该如何应变:再沖一次水,确定这坨屎无法以正常方式排除。找一个可盛水的容器如水桶或脸盆。将此容器装满水。提着这缸水走到你刚刚用过的马桶边给他“强”下去,(注意!!小心别溅的到处都是)务必使这坨屎被沖走!!

  如果您不慎大到外面去,也请别慌张,请依照下列顺序处理:先不动声色回寝室,拿一包洁白柔软的卫生纸。鼓起勇气走回那间厕所。抽出厚厚一叠卫生纸。蹲下来将那坨妖孽推回马桶中,并好好擦拭干净地板。尽量使地板回复原状。沖马桶(过程中若您担心被看到,也可以关上门慢慢的清理。)

  至此,相信大家已经非常清楚了解了!也许有人会说这篇文章文不对题,不是要呼吁大学生该有的修养吗?!没错,我认为大学生最该注意的就是这种生活的事!否则读再多的书,也是一点屁用都没有的……我辈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对国家毫无一米一粮、一砖一瓦的贡献,唯一的志愿,便是期望将来学有所成,可以运用所学,经世济民,增进全人类、全地球村的幸福。若我们连个屎也不会拉;连自己做错、自己负责的责任也担不起,那跟牲畜有什么两样!?

  请大家将这篇文章,广为流传给自己的亲朋好友阅读,务必使每一次如厕都能顺利圆满,多为周遭的人着想,留给他人一些干净的空间。不小心弄脏厕所时,挽起袖子,好好解决,这才是一个e-时代的青年才俊,该有的气度,不是吗?

:o :o


[ 本帖最后由 无名人是 于 2007-2-12 00:19 编辑 ]
发表于 2007-2-11 20: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L :L 怎么是这样....
 楼主| 发表于 2007-2-11 20: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o 题目注明了爆笑的.
发表于 2007-2-11 21: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题目要把暴笑删掉。。。
发表于 2007-2-11 21: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逐句地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bbs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你!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我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一件事啊!楼主,请原谅我的自私!我知道无论用多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楼主您帖子的精彩程度都是不够的,都是虚伪的,所以我只想说一句:您的帖子太好了!我愿意一辈子的看下去!这篇帖子构思新颖,题材独具匠心,段落清晰,情节诡异,跌宕起伏,主线分明,引人入胜,平淡中显示出不凡的文学功底,可谓是字字珠玑,句句经典,是我辈应当学习之典范.就小说艺术的角度而言,这篇帖子可能不算太成功,但它的实验意义却远远大于成功本身.正所谓:"一马奔腾,射雕引弓,天地都在我心中!"楼主真不愧为无厘界新一代的开山怪!本来我已经对这个社区失望了,觉得这个社区没有前途了,心里充满了悲哀.但是看了你的这个帖子,又让我对社区产生了希望.是你让我的心里重新燃起希望之火,是你让我的心死灰复燃,是你拯救了我一颗拨凉拨凉的心!本来我决定不会在社区回任何帖子了,但是看了你的帖子,我告诉自己这个帖子是一定要回的!这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贴啊!苍天有眼啊,让我在优生之年得以观得 如此精彩绝伦的帖子!楼主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楼主,你说的多好啊!我在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见怪不怪了,但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社区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社区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社区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带领下,社区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话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明灯,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方向,楼主就好比社区的栋梁.有楼主在,社区的明天必将更好!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帖子,就好比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帖子,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帖子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楼主,在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诗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的帖子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更将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帖子.实在是我三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帖子之后,我竟感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帖子,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帖子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帖子,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楼主的心血吗?经过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帖子一直往上顶,往上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楼主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楼主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楼主的帖 x子,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帖子,每看 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帖子顶上去这件事了.楼主,,我支持
发表于 2007-2-11 21: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过在学校中好像确实有遇到这种情况哦~~
发表于 2007-2-11 2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风伊翼 的帖子

好多啊,眼睛看花了~~:Q
发表于 2007-2-11 21: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就是我最新的研究,终极回贴必杀技
发表于 2007-2-11 21: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风伊翼 的帖子

某人啊/。。。。。

   你又在泛滥你的口水了。。。:L
发表于 2007-2-11 21: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累不累
发表于 2007-2-11 21: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看着累啊~~
发表于 2007-2-11 21: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才说是必杀技能呀
发表于 2007-2-11 21: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表这样干了。。。。


   会引起公愤的~~~
发表于 2007-2-11 21: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τáο滊娃娃 的帖子

同意同意~~:m42
发表于 2007-2-11 21:35: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LZ呀,LZ都没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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