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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毅小家,公平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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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22: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相信你们看到我的这个用户名就知道我是谁了。
你们今天删了我的号,是因为发贴的问题。
我想说的是:诚毅小家,公平何在?!
首先,我发贴完全是出于自我内心的想法,没有针对任何人,更没有点清是谁。
其次,发贴就算是我存在态度的问题,那请问你们的那又位版主她的态度比我好到哪里去去?
第三,你们却只删我一个人的号,另一人却毫无其事。
请问,你们的公平何在?
我希望你们能秉公处理,要删,两个号一起删,要么,你们把我的号给挥复。
发表于 2007-7-4 23: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一头雾水...
发表于 2007-7-4 23: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 那位斑竹的回复只是刚好紧紧接在楼主原ID下 并非指向楼主 但是楼主自己主观的臆断 既然LZ自己清楚自己的话和领导一词并无关系,为何还要继续认定斑竹在针对你呢?斑竹跟你解释过了,您非但不听还继续保持你先前的态度,这是对的么?就算LZ一开始没有针对任何人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LZ的言语态度以及措辞不当也已经违反了规定。既然你是有感而发,为何不能允许别人的有感而发?难道每个人回贴都只是针对楼上的人吗?

第二 小家斑竹态度一向端正,没有违规的脏话粗话以及对他人言语侮辱的存在 再次重申,任何具有人身攻击的粗话,在小家,是绝对不允许存在的。过激的言论,也需要禁止。这是为了维护和谐融洽的论坛气氛。 有句话叫投桃报李,LZ说话如此偏激,别人难道这样对你也是没有原因的吗?

第三 斑竹没有违反规定 不需要删除她的号 况且她本人已经将自己的回帖删除,就是不愿意再争论下去。本来,发贴人的目的就只是为了做个调查。让事情发展得不愉快起来的,似乎不是别人,就是楼主本人。

第四 已经有斑竹对LZ进行警告 LZ一而再,再而三的违规,我们已经给过LZ机会,是您不好好珍惜。
我们在小家总版规上有明确的规定 禁止你的号,是有根可寻的。

LZ既然是你先挑起的事端,请问您有何种资格在这里要求别人怎么做??你发的帖子与那位斑竹在实质上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为何请求给予平等对待?法学中有 正当防卫 一词 当事人在无过错情况下利益遭受别人的侵害时,有资格给予一定程度上的反击。正当防卫包括人身防卫和财产防卫。你的言辞伤害到他人的尊严,属于精神财产范围。LZ既然指责他人不懂法,那LZ首先自己应该先对法有一定的了解。

言论自由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但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自然也没有绝对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需有理、有据、有节。言论自由与舆论管制看似矛盾不可调和,但两者矛盾并生。而舆论管制的目的应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也是相对而言的。世上原本也没有绝对的、毫不受约束的“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本身也包含着不能侵犯他人权利的因素。就好比在社会中,政府建立秩序,首先为的是确保个人的生命安全。试想,倘没有了秩序,没有政府,人人生活在刀枪剑炮之中,还谈的上什麽人身权利。而言论自由权也同样如此。如果把它当作尚方宝剑,那就大错特错。人人均以所谓、绝对的“言论自由权”自树,大放厥词也理所当然。唇枪舌战,“刀光剑影”,何来安宁可言。殊不知,过度的、无序的“言论自由”正严重侵犯着自己的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言论自由一方面,既能很好的促进、增强人与人之间的正常沟通、交往;然而另一方面,言论自由也能因挑衅性、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语而恶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言论自由既能成为弘扬优良民风、民俗、增强社会凝聚力的载体,也能成为破坏社会团结、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言论自由既能助于消解社会民众的愤懑和不满,但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破坏公共秩序。

希望LZ善用此马甲。禁止发言只是给予惩罚。我们会根据您使用马甲的发贴情况决定何时恢复你ID。

最后,希望LZ能认真阅读本论坛的各项规定。对于LZ的要求,请恕我们无法答应。不要总想着怪别人,凡事请先从自己身上找错误。

[ 本帖最后由 无涯 于 2007-7-5 08:55 编辑 ]
发表于 2007-7-5 00: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冷静吧。。。。。。==
发表于 2007-7-5 07:39:29 | 显示全部楼层
言论自由并不是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的。
发表于 2007-7-5 08:4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的乌鸦…:o
嗯的,还是遵守版规吧…
 楼主| 发表于 2007-7-5 09: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被你这么一说反到全是我一人的错,按你的逻辑,贴接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前后脱节,毫无关联。就算说到头上来了,只要不点名道姓就可以完全脱离关系,那好,就用你的这种“逻辑”,我可是从来都没有喊着一个人的名说话的,是我一个人的错吗?
说到人身攻击,请你仔细回忆,你们的那位版主的话中有没有攻击性。
事情是由我一个人挑起,这位版主的主观臆断太严重,发贴与接贴是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况且在开始的时候,我是绝对的没有针对任何一人。
小家的融洽我不想破坏,但被人说到头上来的时候,我也不会沉墨。小家在处理这件事上,我不满意,如果你们一定要保护自己人,我也没办法。
发表于 2007-7-5 10: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LZ发过的帖子,也是个比较喜欢说心里话的人.不论谁对谁错.双方肯定都有过错的地方.LZ的说法我能明白.
那位斑竹我们会安排人进行谈话.
原则上 7天后我们会对账号进行恢复.账号三天后我们会提前给您恢复.也就是本月八号.谢谢对小家的支持,也希望你给我们一点缓冲的时间.
发表于 2007-7-5 10: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小家的创始人.虽然即将毕业,但我能保证的是小家不会是一个内部互相包庇的家族,他是大家的.只有这样才能温馨.
的确这次这样处理有损到LZ的利益,但是请原谅.当大家都到"头上来的时候"我们需要对事情进行缓解,因为忙于工作和房子的原因,这件事情现在才发现.希望大家都能平静下来,也给我们一点时间处理这件事情.
发表于 2007-7-5 10: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LZ保持冷静,小家的氛围绝对要比JMUBBS来的好。在那里说句难听点的,你连自己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没人会站出来给你解释。
发表于 2007-7-5 10: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L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发表于 2007-7-5 10:2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别发那么大火嘛....
相信通过沟通,会解决问题的!
发表于 2007-7-5 10: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讲讲发生了什么事。。。好想知道呀。

昨天都忙着考试。
发表于 2007-7-5 10: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取名为小家呢?
就是希望大家进来就像家庭成员一样互助友爱...
我在小家转眼也四年了,离校之际还是希望学弟、学妹们好好珍惜!
发表于 2007-7-5 11:0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不要吃顿饭和解一下,然后我在旁边蹭饭~~~
去香格里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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