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毅小家|集美大学生活【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水产学院,师范学院,美术学院,财经学院,体育学院,航海学院,集美学村,石鼓路,龙舟池】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441|回复: 4

关于 许霆 案的看法 (欢迎讨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9-19 12: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引用: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许霆来到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惊讶地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狂喜之下,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当晚,许霆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之后反复操作多次。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
    同年11月7日,郭安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额退还赃款1.8万元。经天河区法院审理后,法院认定其构成盗窃罪,但考虑到其自首并主动退赃,故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而潜逃一年的许霆,17.5万元赃款因投资失败而挥霍一空,今年5月在陕西宝鸡火车站被警方抓获。日前,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后经过二次重审,由前面的无期徒刑改为有期徒刑五年。

个人观点:
     案子的种种情况就是这样,里面的细节我也不多说了,如果想想了解更多,可以到媒体去查找。
     这个案子真的令觉得该思考些什么,他到底算不算犯罪?如果是犯罪,银行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盗窃的定义是否有误?无期徒刑改为有期五年差距如此之大,是否体现了法律的漏洞?我们该质疑些什么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许霆取钱,在发现了每取1000在ATM只扣1块钱的情况下,连续171次取钱。答案毋庸置疑,一定是错误的。那么我要先发问,这算是盗窃吗?最多在道德意义上,质疑他这个人很贪婪。如果在ATM机无故障的情况下,他利用自己的特殊手段而取得多出的部分,这样才算盗窃。在整个过程中,许霆没用利用自己的任何手段去破坏与改变ATM机的程序,所以怎么可以说是盗窃?他只是主观上取钱,关于为什么取1块给1000,这个需要银行来解释,是自己的错,为什么最后找来一个人做替罪羊?如果说许霆是犯罪,是所谓的盗窃,那么银行为什么是受害者?银行不应该是受害者!银行应该说是教唆犯,是诱导犯罪的机构,同样应该受到制裁,受到刑法制裁!如果不出错,怎么会诱导许霆犯罪?从开始的无期徒刑,到最后的5年有期,要人觉得哭笑不得!法律有人性弹性的部分,可是弹性的权利有这么大?是否体现了中国法律上的漏洞?一辈子与5年!大家都应该思考下,就是这样的法律漏洞,才给了很多人利用职务犯罪。
   人性是有弱点的,这些弱点是天生的,比如贪婪,比如血浓于水,这些都是常理,所以在量刑上应该把持好,像许霆的案子,个人认为,应该从刑事诉讼变成民事诉讼。毕竟,他真的和偷窃有很大的差距。种种思考与反思,要我觉得必须写点什么。一个案子能引发这么多令人反思的部分,真的要我觉得司法需要更加的完善。
   再来说一下许霆案子引发的令一起类似案件! 云南的何鹏案!
   这个案子要我觉得不得不为他喊冤,如果说许霆是贪婪诱使,那么何鹏连这个道德问题都够不上,却被判了无期徒刑,而且已在监狱度过了7年,真的是很冤!
   何鹏一个在校大专学生,去查银行卡的帐户,结果发现卡里多出了100万!日!如果你哪天去查帐户,发现多出那么多钱,有多少人会质疑些什么? 我个人认为他不算盗窃,因为他在用自己的银行卡取钱,多取的部分,是银行机器自己给的,所以不算犯傻逼无聊了随意给的呢?他怎么知道是怎么回事,在他的帐户里,这就证明了他有所有权!他没有去改变程序或者利用其他手段而获取利益,这完全是银行内部出现的错误。恶心死我了,这样的白送,只因为没有去银行查询,没有去公安机关告诉,最后就被定义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盗窃!结果被判了无期徒刑!晕倒,被征服了,别人也许故意送的钱呢,还需要去报案下?所以这个根本够不上犯罪,连道德问题都没有,他取自己帐户里的钱,这有什么错误?真是要我觉得够冤!


   看来啊,以后我要是哪个朋友为了给我个惊喜,在不告诉我的情况下给我存了1000或者多少钱,我还得去先报案下,不然我也得被判!这都是什么和什么啊,司法啊,人性啊!

   最后来说说许霆,不得不说,他是很虚伪的,他在最后的自由陈述中说:“我只是想取出钱替银行保管。”  呵呵,太假了,贪婪是本性,人性的弱点,可许霆这么说确实要人可笑。可是,终归是一个人道德上的问题,还是够不上犯罪的!


说了这么多,发现没人讨论一点意思也没,希望多几个人来讨论讨论,这样才能开阔思路,毕竟这件事是在身边的事,没准下个ATM多给钱的时候,你就在取钱!
发表于 2008-9-19 13: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这个社会也就这样···麻木了·····这些事情我们很多也没办法,太多内幕···无法看清··
发表于 2008-9-20 03:3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茶都凉了刑期也开始了,扒来扒去无非就是银行同学比较有权,小老百姓比较好捏。
人最好别贪心,也最好别老把东西方法律和制度拿起来相比较。
什么都是由不完善走到完善的,一口气不能吃成个胖子。
道阻且长,得过且过。
发表于 2008-9-20 07: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直在置疑,为什么法院不是迫于舆论的压力才改判的?
假如不是迫于舆论,是什么力量让他们改判的?
很寒心啊,这就是中国的国治
又想到了近期的奶粉时间,这一点很让国人痛心,那些妈妈们谁不恨,这国家的爷们们,你们各个拿谁的钱,又为百姓做了啥
 楼主| 发表于 2008-9-20 23:53: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地毯 Jasim 的帖子

的确如此 很多事情做的要我们很失望  有的人说以前的社会好 其实是一样的 现在是我们接受了教育 懂得了思考  简单的说 就是有维护自身权益的概念了 以前都不知道 唉   慢慢来 也许10年 20年后  这样的事情就会好起来了  希望大家都学会维护自身的权利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诚毅小家 ( 小家社区工作室 闽ICP备05007965号 )

GMT+8, 2024-11-24 13:10 , Processed in 0.05023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