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棍子 于 2009-5-24 18:09 编辑
与高校毕业生有关的小额贷款政策解读 (一)小额担保贷款(异地创业也可享受)
1、申请程序:
(1)自愿申请,提交材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书、合法有效身份证明、贷款项目计划书、毕业证书、注有”待就业”字样的报到证
分办理登记失业的、未办理登记失业的
(2)社区(街道)或者村委会推荐
(3)劳动保障部门审核
(4)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
(5)经办银行核贷、办理贷款手续
2、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贴息
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和经营项目适当扩大贷款规模。
期限: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1年。
利率:其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鼓励商业银行发放,覆盖风险)
全额贴息,展期(延长期限)不贴息。
3、还款方式和计息方式
21号文件规定到期一次还本,利息由财政拨付,不向借款人收取。但是各个地市具体规定不一样。
4、担保与反担保
担保:担保机构(担保基金)对申请人担保(担保指以一定财产为基础,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反担保:担保机构要求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指“担保之担保”,被担保的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自己或者他人财产、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员工、年收入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具有当地城镇户口的居民。(比担保的门槛要低)。作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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