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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文印店也有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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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09:3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早上去上课,跟隔壁宿舍MM一起走,因为她要去打印,我们要去买早餐,就分开了(人员分散,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隔壁宿舍MM打印时顺手把手机放进了外衣的口袋里,此时,那个小偷(特征:长相年轻,伪装学生,没带书)拿着一只很长很细的镊子已经把MM的手机夹起来了,已经夹出了外衣的口袋!好巧不巧,MM刚好一扬手,手上的大包包撞到了小偷的手,MM转身,看到小偷,以及小偷手上的镊子上的手机。。。小偷见事情败露了,把手机从镊子上拿下来,还给她,然后说了一句对不起,然后MM傻了,然后我们到时小偷已经无影无踪了。。。
其实,那个MM每天都是和男朋友一起去上课的,只是正好今天她男朋友没课……要是男朋友在的话,哈哈哈哈,那个小偷肯定会被打很惨不忍睹惨无人道惨的要死的:fd
最后一句,小偷真的太遭人恨了
发表于 2010-3-30 09: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男朋友也行,女生的尖叫是世上最厉害的武器:fd
发表于 2010-3-30 09: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为小偷要撒腿跑了
发表于 2010-3-30 10: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神啊,还说了对不起……FK THAT 对不起!那小偷也是个NC!
发表于 2010-3-30 10: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到嬤嬤也在場,,,害怕,,所以。。。
发表于 2010-3-30 10:40:03 | 显示全部楼层
LZ这个号 多人共用?
发表于 2010-3-30 11: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他男朋友没课的话,我牺牲点,我送。
发表于 2010-3-30 11: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挺素质的··还说了句对不起··恩恩········
发表于 2010-3-30 13: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怕小偷,只怕有文化的小偷啊。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3: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看到嬤嬤也在場,,,害怕,,所以。。。
星期7的笨蛋 发表于 2010-3-30 10:39



    :bofu4  那你以后见到爷也最好害怕一点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3:59:19 | 显示全部楼层
LZ这个号 多人共用?
SUN 发表于 2010-3-30 10:40



    :m8 哪里~~~此号为大号~~比某樊还大的大号~ 只有一个人用~~专用于调戏MM~
咋的?三妹寂寞了?想被爷调戏了?:bofu20 爷马上就来
 楼主| 发表于 2010-3-30 14: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男朋友也行,女生的尖叫是世上最厉害的武器
vsssv 发表于 2010-3-30 09:44



    那个MM超斯文的。。。手机能拿回来已经是万幸,万一叫的话,犯罪团伙全都出来了,后果更可怕
发表于 2010-3-30 14: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人是不好的…这个可以移到讨论的说
发表于 2010-3-30 14: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谁会愿意去当小偷的
除非天生就有反社会制度的仇恨感 或者 偷窃快感

这种现象也无法真正得到杜绝
不过这个小偷到时挺历练的 不慌不忙的 搞的好像帮那MM捡手机似的
不过那句 对不起 实在太雷人了!

- -抓到的话 还是不建议用武力
那MM手机多少钱呢! 如果是500-2000以上就构成盗窃罪了!
- -那就可以直接把那小偷扔给警察 按照 刑法 应该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表于 2010-3-30 14:4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eric_cc


    即使超过500了那又能怎样呢?三年之后,或者,在他进牢狱之后,他的同伙马上就对MM进行报复了呢?  
报警?开玩笑。 记得有一次一个学长抓了一个小偷去公安局,傍晚的时候小偷就被放出来了,悲剧啊:o
他们当小偷不愿意。。。难道不当小偷的人活的就比他们容易么:( 唉,愁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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