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激发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艺创作、体育活动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质、文化素质和身心素质,根据《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院学生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方可毕业,本期开始认定上一学年(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的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
学生申请
第5-7周,学生可上网提交申请(具体路径:教学管理中心è创新学分è我要申报)并打印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复印。原件和复印件交辅导员验证,辅导员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章确认,原件交还申请人。 2.
初审
第8周,辅导员根据申请表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进行网上审核(教学管理中心è创新学分è申报审核),全部审定通过后,打印出汇总表,连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以自然班为单位报各系教学管理人员进行复审。 3.
复审
第9周,由学生所在系教学秘书进行复审(教学管理中心è创新学分è学分复审),全部审定通过后,打印出一式两份的汇总表,加盖系印章后,一份报教务部进行终审复核,一份连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一起由系存档备查。 4.
终审复查
第10周,各系复审通过后,由教务部在一周内进行终审复查(教学管理中心è创新学分è终审复查),审查通过,可获得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相应学分。 二、相关注意事项 1.只申报入学以后的数据,入学以前的获奖情况不得作为申报内容。如2010级学生,则只申报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的数据,时间以证书或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 2.初审时,若发现学生上交的申请表中所填信息与申请项目不匹配,如应属“校园文化活动”或“体育竞赛”类的项目填报为“学术竞赛”类,或者申请规格不匹配,如“院级”比赛却申报“校级”比赛的对应学分等,则一律不能通过初审,待学生网上更改相关信息后,再予以审核。 3.集体项目的,若该集体中的成员同属一个自然班,则可多份申请表附同一份证明材料,否则按自然班数量复印(1个自然班1份)。 4.每一位需要申报创新学分的学生均需要在网上补提交相应的申请表(具体路径:教学管理中心è创新学分è我要申报)。 5.《形势与政策》课为学生必修课,参照集大规定,不作为课外技能学分的认定项目。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教务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