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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孙东东:哥不是传说 哥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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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2: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孙东东,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主要从事精神病学方面的司法鉴定,他每年要给不少死刑犯人做司法精神病的鉴定。




我们先来看看他最近的发言:

孙东东:把精神病人送到医院是最大的保障

有相当多的精神病人,只要不涉及精神症状,别的都正常。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中国新闻周刊:在对精神病人的治疗中,强制医疗适用于哪些精神病人?适用面有多大?

孙东东:精神病人的非自愿住院,广义的讲都可称为强制医疗。严格地讲,强制住院仅限于他实施危害行为,经过法定鉴定程序,认定他不负刑事责任。对这一部分人应该要进行监护医疗。现在的精神病人基本上都属于非自愿住院,即使国外法律上写的是自愿住院,但那实际上也是一句空话。因为精神病人他自己不承认自己有病,不可能自己到医院看病去。他要是自己能去医院看病,那就不是重症精神病了。

中国新闻周刊:近几年发生了很多起正常人被强制住进精神病院的案例,比如最近邹宜均的案子又有了新进展,她因为受到刺激,从精神病院出院之后就出家了。对这些案子你持怎样的态度?

孙东东:邹宜均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我不了解,不好妄加评论。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家属认为自己的亲人行为不正常,比较怪异,不能够正常生活,认为他精神有问题,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去诊治,这有什么不对的呢?这和把一个阑尾炎患者送到医院做手术有何不同?!如果家属不送,go-vern-ment也不送,精神病人就流落街头了。这是在维护精神病人的权益吗?

中国新闻周刊:但这些人看上去很正常,包括一些上访者。他们不像是精神病患者,思维也很清晰。将这些人强制送到精神病院去,合适吗?

孙东东:这是因为大家对精神病有误解。大家认为那种疯打疯闹蓬头垢面的,才是精神病。但实际上有相当多的精神病人,只要不涉及精神症状,别的都正常。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中国新闻周刊:这部分人需要强制吗?

孙东东: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他就坚持他的某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就是精神病的妄想症状。他们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可以抛家舍业,不惜一切代价上访。你们可以去调查那些很偏执地上访的人。他反映的问题实际上都解决了,甚至根本就没有问题。但是他就没完没了地闹,你怎么和他解释都不成。于是舆论开始关注这些人的权利是不是得不到保障,这实际上是缺少基本的精神卫生知识。这种情况不仅在中国有,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有,都是令各国go-vern-ment头痛的问题。

比如在陕西发生的一个案例。一个老年妇女,她从上个世纪60年代就开始上访。因为她丈夫在矿上工作,得肺癌去世。她认定他丈夫是工伤。劳动部门等都鉴定过她丈夫是自然疾病死亡。但她不信,反复上访反复闹,一直从上个世纪60年代闹到这个世纪初。

最后单位和她女儿实在没办法,把她送到当地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偏执性精神障碍。住了38天院。她在广东打工的儿子不认可,把她接回来,然后两个人一起,把医院、单位、女儿都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单位、医院有过错。这是典型的法官因缺乏精神病学方面的常识,制造了一起冤案,绝对是冤案。类似这样的案例在其他省也发生过。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中国新闻周刊:在现实中我们看到,除去公共安全专家系统的精神病院收留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以外,民政系统和卫生系统的精神病院也在收留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

孙东东:公共安全专家系统有专门的精神病医院。严格来说,公共安全专家系统的精神病院是专门用来收治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的,而卫生系统和民政系统的精神病院是不能收强制治疗的病人的。

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收治这些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只有公共安全专家机关能介入,其他机构和组织都不能够介入,这是《刑法》授权的行为。

但如果当地没有公共安全专家系统的精神病院,卫生系统的就只能接收了。只要go-vern-ment批准,精神病院收强制医疗的病人,这是没有问题的,有法律的授权。现在全国公共安全专家机关的精神病院只有23个,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收留需要强制治疗的精神病人,但当地公共安全专家机关没有精神病院,那当然就只能送到卫生系统或者民政系统的精神病院去了,因为不能让这些人流落街头,制造新的危害。

中国新闻周刊:对这些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他的人权如何保障?

孙东东:把他送到医院就是最大的保障。他危害社会,对他自己也是危害。我们把他关起来进行治疗,促进他精神康复。这就是保障他的人权。


再看之前的公开发言一:

本世纪初,山西省青年农民李绿松为改建村小学危楼奔走呼号未果而写出反腐标语,给抓进看守所,被刑讯逼供割伤舌头;《南方周末》报道这个轰动一时的“割舌案”,虐待上访者民警被绳之以法,就多亏了孙东东仗义执言。我上网一查,网上果然还有相关信息:“2001年2月5日,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就山西‘割舌事件’,出具了一份司法鉴定书……结论意味着,上访青年李绿松的舌头真的被人割了一刀。这个结论让主持鉴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孙东东副教授感到震惊,他对本报记者说:‘我愿意到太原的法庭上作证。

再看之前的公开发言二:

据《健康时报》2007年11月29日报道,在打工者肖志军拒绝为9个多月身孕的妻子李丽云做手术签字,导致李丽云死亡而举国哗然的的事件中,他答记者问说:“这件事既不能反映法律的缺失,也说明不了医院和医生有什么责任”,“医生的强制医疗权力如果不受约束的话,极有可能因泛滥而造成对生命的滥杀,比如,可以以治疗为借口,把不同观点的人关进精神病院,进行迫害。这在历史上是有过先例的,希特勒对犹太人和残疾人的灭绝就是打着治疗和净化人种的幌子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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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4 12: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m28:m28
发表于 2009-4-6 22: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很多哥~~
发表于 2009-4-7 1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哥是什麽…?
发表于 2009-8-27 01: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cool

尸体太凉了,
希望能煮热点
发表于 2009-8-27 02:3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卖人口咯,卖人咯
发表于 2009-8-30 12: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3_184:}
发表于 2009-8-30 14:2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哥 你在虎小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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